如何认识政府经济管理与经济法的两个基本目标(2)
2014-10-21 01:40
导读:(2)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代内公平是指在同一时期,人们除因其能力德行外不应有所差别经济法不仅注重代内公平,也关注代际公平这是从时间的角度来讲,指当
(2)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代内公平是指在同一时期,人们除因其能力、德行外不应有所差别。经济法不仅注重代内公平,也关注代际公平。这是从时间的角度来讲,指当代人在追求其自身合法利益时,不能对后代人的利益构成威胁。这尤其体现在资源分配和利用上的代际平衡,由此可延伸到可持续发展。
(3)地区公平与全国(球)公平。这是从空间角度来谈的,相对地区公平而言,经济法更看重全国公平与全球公平。就我国而言,东部地区率先富起来,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仍不发达。为消除这一不公平现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进行倾斜性支持,正是经济法全国公平价值的反映。就全球而言,许多有识之士呼吁以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代替旧秩序是追求全球公平价值的表现。
(4)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机会公平、地区公平,相对来讲是一种形式公平,而结果公平、整体公平则是实质公平。形式公平是一种水平公平、表面公平,但不一定是真正的公平。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发展了,相对该部分人、该地区是平等,可是这对其他人、其他地区来说不一定公平。形式公平忽视了主体间基于内外部原因而造成的自身条件的差异,好似将短跑健将与普通人放在同一起跑线上,结果是否公平不言而喻。
2.效率的不同含义
(1)个体效率和整体效率。效率是指收益同投入之比。个体效率是指单个的市场主体的效率。民商法不但追求而且达到了个体效率,但仅有个体效率还不够,还需整体效率。因为整个国民经济体是由若干个体构成,要达到国民经济整体最优和社会正义就必须追求整体效率。
(2)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率。经济效率是指从经济的眼光来看待和评价市场主体的行为,也就是要寻求以最少的投入而获得最大的产出。但是经济评价不能成为市场主体的唯一评价,经济效率也不能成为我们唯一的追求,尤其是当这种效率对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造成妨害时,我们更应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看待,这就是社会效率。这就是要突破个人利益的狭小视线,做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此基础上达到社会整体利益最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3)发展效率与体制效率。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发展。只有建立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谈及效率、公平才有意义。体制效率来源于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指承担了激励、配置、保险和约束四种分类功能的一组经济制度安排。体制效率是要追求一种能最大限度激励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资源优化配置,保险系数最大,市场内外部约束机制适当的经济运行体制。
3.效率和公平冲突时的取舍问题
公平和效率冲突时存在一个替代成本问题。学界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构想,但是如何兼顾公平则有待深入探讨。是保障10%的经济效率,还是维护10%的公平呢?笔者觉得这都失之简单与武断。因为要将公平与效率尤其是公平具体量化目前是很困难的,并且公平与效率均具有多方面与多层次。在公平与效率发生冲突时,我们要看是哪一层(种)公平与哪一层(种)效率冲突,然后秉承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来取舍。
参考文献:
[1] 佟柔.学科经济法论[C]//中国经济法诸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221-227.
[2] 胡泰来.经济与法之学——经济
法学科内涵另释[J].政法论丛,1999,(5).
[3] 赵万一.对经济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J].现代法学,2002,(4).
[4] 吕忠梅,陈忆.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J].法商研究,2000,(6).
[5] 徐杰.论经济法的立法宗旨[N].法制日报,2001-07-29(3).
[6] 陈云良.经济法应当有所作为:论经济法的任务[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2).
[7] 史际春,邓峰.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刍议[J].法商研究,1998,(6).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8] 牛晓燕.经济法基础理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131-140.
[9] 吕忠梅,陈忆.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J].法商研究,2000,(6).
[10] 徐士英,魏琼,瞿向前.经济法的价值问题[C]//经济法论丛(第1卷).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25-40.
[11] 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问题的应用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