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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犯罪学方法论
1.方法论的内容:
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科学是理性的最高体现,运用理性的方法研究即是科学。这是最广泛的科学观。依此,与迷信和宗教相对立的东西都是科学。其标准在于理性的有无。它同时向四种研究方法开放,即经验方法(观察实验),形式化方法(根据逻辑规则进行形式演算的方法),思辩方法(跳出经验世界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都是运用这种方法),规范性方法(进行价值评价)。所谓经验的方法,实证的研究其基本的形式包括观察法、实验法、统计分析法、数学模型法、问卷调查法等,其中最基础的方法是:观察法和实验法。思辩方法是一种传统的研究方法,即对现实的客观现象的一种理性分析。
“尽管犯罪学的研究方法非常多元化,但是事实上犯罪社会学继犯罪生物学和犯罪心理学之后成了当代犯罪学的主流。”②“菲利在抨击古典学派的抽象分析方法的同时,大力倡导以观察与经验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明确地将其理论命名为实证派犯罪学。”我国犯罪学老前辈严景耀先生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他坚持把对犯罪问题的研究置于相应的文化背景之中,认为社会变迁造成文化冲突和文化失调,而文化失调中最主要的则是法律文化的失调。因此严先生明确指出:“犯罪不是别的,不过是文化的一个侧面,而且因文化的变化而发生异变。”③在我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八届年会上,有学者认为,实证研究在西方犯罪学以及整个社会科学界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研究方式,针对中国犯罪学研究在实证方法方面严重匮乏和先天不足的现状,亟需吸收他人之长,充分重视和加强实证研究。也有学者认为,实践中,针对同一个现象的不同的实证研究,往往会得出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研究结果,因此实证研究的开展要以实证研究方法自身的完善和科学化为前提。有的学者以我国现有的基础理论和阐释工具还不能让我们放心大胆直接地去进行实证研究为理由,认为在目前的犯罪学研究中应慎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另一方面,思辩的方法是解决基础理论的方法之一,定性研究毕竟是定量研究的理论和逻辑前提。而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辩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实证研究的认识,因此,我国犯罪学研究者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积极运用思辩研究。④本人认为应强调实证研究与思辩的结合。我国犯罪学研究首先应当根据犯罪状况进行实证研究,然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辩,再用其理论指导实证研究,使实证研究更准确、更科学。犯罪学研究的思辩方法与实证方法的结合,也是中国犯罪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表现形式之一。依据这一套研究方法,中国犯罪学对当代中国的犯罪具体情况和具体的犯罪类型,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并依据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的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提出了符合实际的犯罪对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的犯罪学理论和实践。
2.方法论的结构:
1)横向结构:
第一,与刑法方法论比较。
“刑法学以犯罪与刑罚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定罪和准确适用刑罚。”①它有一些具体的研究方法:注释研究法(也称分析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②基于两门学科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的不同,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也有所不同。
第二,与刑事侦查学方法论比较。
“刑事侦查学史研究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的学问。”③犯罪学的研究与侦查学不同,就个案来讲,侦查学注重对案件的侦破方法,以及如何取证。而犯罪学注重对犯罪原因、致罪因素以及犯罪人和被害人的生理心理调查。
第三,与其他学科方法论比较。
犯罪学与其它边缘学科研究方法也有不同,本文只列举几例。如精神病学、法医学、多属于医学科类,它们主要以临床研究方法。由于犯罪学的研究是从犯罪人的研究开始的,所以犯罪学方法论也有其相似之处。但是临床检查法仅为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之一。④
2)纵向结构:
第一,从研究对象划分,犯罪学从宏观角度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四个基本问题。思维进路已经具体阐述,在此不赘述。
第二,从犯罪学发展轨迹来看,“《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前科学时期、半科学时期和科学时期,也就是古典阶段、实证阶段和现代阶段。”⑤在古典到实证阶段的研究的过渡中,犯罪学家菲利的贡献最大。“菲利在抨击古典学派的抽象分析方法的同时,大力倡导以观察与经验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明确地将其理论命名为实证派犯罪学。”⑥ 至于涉及到了犯罪人类学派、犯罪社会学派、犯罪心理学派等不同派别的观点,学者们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的知识,对犯罪原因、犯罪对象、犯罪对策等进行了系统地论述。
三 犯罪学方法论的重新整合
无法否认,我们的社会正面临着又一个新的犯罪高峰期,这也是社会转型期的阵痛表现之一。犯罪学领域有一种新的理论,认为从犯罪率的统计来评估犯罪的真实情况,很可能得出一个失真的结论,因为许多案件中受害人根本没有报案或报案后并未被纳入犯罪统计之内,即使是美国也是如此。 于是,美国的犯罪学研究者采用了另一种更直接的办法,即受害人调查方法。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采用匿名问卷的方法,调查普通公民是否遭遇过犯罪侵害及何种侵害。调查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即犯罪案发的数量远远大于美国警察局统计的数量。没有报案的原因有很多:个人隐私、家庭暴力、小额失窃、对于警察侦查能力信心的丧失等等。此种调查方法叫做田野调查法(也叫田野工作法field-work),是首先应用于人类学的研究,法律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首先全面提出并倡导在社会科学中应引入这种研究方法。“因为在其田野考察过程中,即不肯能也不会谨慎地把自己的观察局限在具体的事实和详细的资料上。应能从一些关键的问题中得到启发,去解决一些他自身面临的基本难题,以及许多被普遍认为是悬而未决的疑点。”⑦犯罪是社会的病毒,病毒与氧气并存于空气间,正如人不可能永远活在真空中一样,人类在享受生命快乐的同时无法回避生命之痛。冲突越激烈的社会,犯罪率越高;而一个人类相亲相爱和谐发展的社会,犯罪可能是一种稀罕物。进一步说,减少并消除犯罪的惟一方式,并不是依靠苛厉的刑罚,而必须致力于建立一种和谐的有序的为社会各阶层所认同的社会秩序。因此,至今为止,在世界历史长河中,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宣称他们已经消灭了犯罪,无论何种意识形态和组织方式。
在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可以说就是为了预防和治理犯罪。我们不仅研究犯罪的原因和现象,也要研究犯罪的治理对策。从这一点上说,犯罪学不是书斋里的学问,也不是法院哲学,它是活生生的,有生命力的科学。其活力在于:它是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植根于中国当前社会的具体环境之中;其根本任务是以自己的犯罪对策研究,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力争一个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是我国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所在。把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犯罪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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