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0年代日本行政革新之政治分析(2)
2016-07-16 01:04
导读:桥本首相提出行政改革的理念后,先在内阁成立「行政改革促进本部」,由桥本首相担任本部长,内阁官房长官与总务厅长官担任副本部长,推动行政改革
桥本首相提出行政改革的理念后,先在内阁成立「行政改革促进本部」,由桥本首相担任本部长,内阁官房长官与总务厅长官担任副本部长,推动行政改革之重要相关事项,并且成立「行政改革会议」,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提出最终报告。
行政改革会议会长由桥本龙太郎首相亲自担任,代理会长为总务厅长官武藤嘉文,委员兼事务局长为首相补佐官水野清,桥本首相还邀请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有马朗人、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顾问卢田甚之助、三菱重工公司饭田庸太郎、上智大学教授猪口邦子、国际日本文化所所长河合隼雄、京都大学教授佐藤幸治、一桥大学荣誉教授盐野谷佑一、丰田汽车公司会长丰田章一郎、
东北大学教授藤田宙靖、秩父小野田株式会社诸井虔、读卖新闻社社长渡边恒雄等共十二人加入行政改革会议。
比较令人注意的是,行政改革会议结合民间的企业界、学术界重要人事的参与,而且除了桥本首相与总务厅长官外,没有其它的政治人士(国会议员或政党代表)与官僚人士的参与,连退休的资深官僚也被排除于会议之外。
参、日本第三次行政改革的具体成果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行政改革会议提出「行政改革最终报告」,在报告中,提出强化内阁机能、新中央行政省厅的重整及方向、行政组织精简及提升行政效率等重点;并且具体规划新中央省厅行政组织减缩为一府十二省厅。桥本内阁随即在翌日通过该份报告,并且拟定「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作为推动中央省厅改革的方针与依据,日本国会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通过此基本法后,行政改革会议因完成阶段性任务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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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公布后,依据此法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成立「中央省厅等改革促进本部」,本部长由首相亲自担任,副本部长为内阁官房长官及行政改革担当大臣,其它内阁阁员为部员,一起推动中央省厅等改革之综合协调、制定中央行政体系改革之相关法令、以及进行国家行政组织精简、提升行政效率等基本计划之工作。
「中央省厅等改革促进本部」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确立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方针,并且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决定「中央行政改革省厅等改革大纲」,内容涵盖内阁法修正法、内阁府设置法、中央省厅组织修正法、各省厅等设置法、独立行政法人制度、省厅组织精简及提升行政效率等大纲。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国会通过中央省厅改革关连法,同年十二月十四日通过中央省厅改革施行关连法,整个中央省厅等改革的法制工作已经大致完成,并且在二00一年一月六日正式进行新的中央省厅组织架构。
依据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此次行政改革的成果,主要有:强化内阁机能、中央省厅组织调整、行政机能的减量与效率化、公务人员制度的改革等。
(一)、在强化内阁机能方面:
由于过去各省厅基于本位主义以及由各省厅分担管理之原则,虽然符合的需求,但随着国家目标复杂化、内外环境的变迁下要求迅速且聪明的价值选择与政策执行,各省厅的本位主义与分担管理的原则,反而显示出其局限性及机能障碍,因此,为寻求整体性与战略性的政策判断与机动性的决策,宪法上的内阁总理大臣应该发挥高度的统治与政治作用,内阁机能也有必要加以强化。
为提高总理大臣主导国政方针的决定,使其发挥对内阁的指导性权能,则应强化内阁及总理大臣的辅佐与支持体制,亦即强化内阁官房机能及设置内阁府,协助内阁及总理大臣。因此此次行政改革将可能导致政界与官僚的关系,将政策决策之主导权由行政官僚体系回归到民选代表的政治家。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在强化内阁总理大臣的指导机能方面,总理大臣在内阁会中对于国家基本方针,例如外交政策、安全保障政策、行政财政作、总体经济政策、编列预算之基本方针等重要国家政策具有提议权,并可进行讨论与决定。此外,总理大臣可机动设置特命大臣,负责担当特定事项,例如「冲绳及北方对策担当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