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摘要儿童是一个国家未来的希望,给儿童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是每个国家和民族应有的使命。我国一直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而努力着,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对儿童的保护不到位,各类拐卖儿童的案件也层出不穷。这些被拐卖的孩子所遭受的侵害以及被解救后应该得到的救济问题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
关键词被拐儿童 权利侵害 权利救济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064-02
一、被拐儿童的权利被侵害问题
据民间调查,被拐卖的儿童大致有几种去向:被贩卖给需要孩子的家庭;被低价贩卖给职业乞丐,成为他们的乞讨工具;被贩卖给其他非法组织受到剥削、性剥削;沦落为流浪儿童;甚至被贩卖到国外。被拐卖儿童遭受到身体和心理上的侵害是不可想象的,其过程中遭受侵害阴影也对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有重要的影响。被拐儿童被侵害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被拐儿童健康权的侵害
被拐卖的儿童在健康权上受到的侵害是毋庸置疑的,被拐卖的儿童被沦为流浪儿童之后,进行乞讨生活,有很大一部分被职业乞讨者控制,这部分人往往不会善良对待这些被拐儿童,而且会对其进行肢体伤害,使之成为残疾儿童,利用其残疾进行乞讨。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