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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比经济垄断所带来的影响更广泛、更持久、更严重。从本质上来讲是用行政权力抹杀自由竞争的精神,颠覆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与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理念相悖,其危害性远甚于经济垄断。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的统一、开放,而行政垄断总是以某一地区或某一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将该地区或该部门隔绝开来,形成地区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性统一和开放市场的形成。受到保护的部门和地区,为了争取一个“正当的合法竞争”,不再把精力放分割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和新学管理来提高竞争能力,而是将大量费用用于行贿,以取得相关部门的庇护,这就导致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严重的社会腐败问题。
二、行政垄断与WTO规则的冲突
2001年11月12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遵守WTO规则,履行我国政府的承诺的责无旁贷的义务。经济的全球化对我国企业即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我国企业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市场竞争。WTO基本规则中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是国民待遇原则,另一个是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是国际贸易中一项传统的制度,它是指贸易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与对方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商人分割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或商人同样的待遇。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必须公布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律及规章,以及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现行协定的义务。实行透明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