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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2)

2017-05-23 01:22
导读:通过上文对传统大众传媒与网络媒介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中言论自由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民主建设说,互联网中信息的交互性、及时性


  通过上文对传统大众传媒与网络媒介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中言论自由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民主建设说,互联网中信息的交互性、及时性、全球性,打破了传统大众新闻媒体对权威话语权的垄断。话语权的民众化,使得信息提供者与信息接受者建立在严格限制基础上的关系彻底解体,信息自由传播和自由表达真正得以实现。

  2从促进文化传播来说,一方面,网络传播利用互联网这一全球性媒介,极大的节约了传播成本,提高了效率,有利于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开展,加速世界范围内人类知识的传递和世界文化的融合和交流。另一方面,在网络中,人们充分的传播思想,发表意见,交流心得,展开论辨,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和对真理的探索。

  3从愉悦人们身心来说,互联网中的言论自由,可以让人们把生活中的不满情绪宣泄出来,缓解人们的压力,减轻痛苦,输导社会矛盾,让人们身心得到愉悦,获得某种趣味和享受。

  二、隐私权的产生与网络保护

  隐私权一词最早是由美国法学家路易斯。布兰蒂斯和萨莫尔。华伦于1890年发表的一篇著

  名论文《隐私权》中提出的,演变至今,已成为一项公认的独立的人格权。它是指与社会利益、公众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晓或他人不便知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和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或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和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简言之,凡公民个人身体及日常生活中与社会及公众无关的,不违背法律和公共道德而不愿公开的情况,都是隐私。[2]隐私包括三种形态:一是个人信息,如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二是私人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两性关系等;三是个人领域,即私人空间,如个人居所、日记本、通信(包括电话、电报、信函)、旅客行李等。任何个人隐私本质上都是要保护纯粹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情事,且都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众道德准则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对网络用户而言,隐私权主要体现为决定是否向他人公开个人信息的权利、自己使用或

  许可他人使用个人信息的权利、个人信息被收集前收到相关通知的权利、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的权利、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等等。因此网站经营者的以下行为显然属于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1)未经用户许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个人数据。计算机系统的工作原理决定了一定的信息被自动保存下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对于这部分内容自动保存的信息如果不影响网络的正常营运应当及时删除。未经许可并以不合理的目的保存或收集个人信息就会构成对该用户隐私权的侵犯。(2)不当泄漏或故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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