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关于行政资讯公开(1)(2)

2017-06-14 01:34
导读:作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具体化,行政资讯公开制度承载了这一重任。虽然行政资讯公开具体制度上的安排因域而异,但其所蕴含的法律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作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具体化,行政资讯公开制度承载了这一重任。虽然行政资讯公开具体制度上的安排因域而异,但其所蕴含的法律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1.落实公民宪法的基本权利。宪法虽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它是否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呢?这仍然是宪法学上有争议的问题。“直接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它可以如民法、刑法、行政法那样作为处理个案的依据,而不需要通过部门转换。虽然这样的做法可以拉近宪法与公民的距离,但是也存在着宪法丧失其最高法律效力的危险。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未设立宪法法院),那么,通过行政法将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具体化应是一种较好的保障路径。正如王名扬教授所说:“宪法是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的法律,是静态的法;行政法是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的法律,是动态的法。这个定义虽然有缺点,但基本上正确。”[3]这充分说明了行政法对宪法实施的重要地位。就知情权与行政资讯公开法之间的关系而言,行政资讯公开表达了它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
上一篇:论行政法视野中的类推制度(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