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视野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1)(2)
2017-06-27 01:01
导读:第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须根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和消费者对整体宏观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须根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和消费者对整体宏观经济发展的作用。 西方国家早在资本主义早期 就开始了对消费问题的研究,在早期自由竞争的经济模式下,主张的经济法理念就是鼓吹契约绝对自由和意思表示的绝对自由,反对国家干预。但是由于自由竞争的经济模式本身的缺陷,难以避免的导致垄断、市场失灵甚至经济危机等经济问题的出现。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国家干预论” 应运而生,“国家干预论”的理论基石是通过有效需求理论推导出生产、消费以及运用劳动力的关系,分析了收入与消费之间的关系,认为消费不足会使得消费品效用降低,使社会化大生产减缓,而严重的是它影响了经济领域内最大规模的消费者——工人的消费能力。为扩大消费面,提高消费倾向,采用有利于消除不公平状态的方式来重新分配财富和收入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是有利的。可以毫不掩饰的说,排除消费者作为民事主体的身份来看对消费权 益保护与否,完全取决于国家的消费环境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整个宏观经济的作用。
第三,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是协调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保证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推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体现出国家对法律秩序价值的首要与维护。[6]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而言,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形形色色的问题,这些缺陷不仅很大程度上的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同时也极大的制约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市场经济的营利性决定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一种利益的搏弈,同时,经营者为了在交易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甚至不惜悖离社会公益性,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来赢得与同行业经营者的竞争以及从消费者身上获取更多的差额利润。解决这个矛盾,一方面,要求经营者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在秉承社会公益性的前提下来谋取其合法的经济收益;另外一方面,我们必须要通过立法,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进一步的约束经营者的经济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交易行为的合法和顺利进行,进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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