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察权的性质看复转军人进检察院(3)
2017-08-04 01:13
导读:* 职业公诉人 ,在一些地方实施的职业公诉人制度很值得推崇。检察机关的准司法部门也要走职业化的道路,而且应首先在公诉部门取得突破。公诉是审
* 职业公诉人 ,在一些地方实施的职业公诉人制度很值得推崇。检察机关的准司法部门也要走职业化的道路,而且应首先在公诉部门取得突破。公诉是审查证据材料和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具有司法性质,需要较高的法理水平和经验的积累,因此要求有相应的准入门槛和相对稳定性。我们的公诉人,随时可能调往非业务部门,也可能调到其他单位,非业务部门或侦查部门的人员也随时到公诉部门,缺乏经验的积累,有时在法庭与职业律师进行激烈的对抗中处于下风。今后,公诉队伍的建设要坚持走职业化道路,一是要提高准入门槛,就是通过司法;二是要有稳定性,不能朝来暮走。
① 检察所编<<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荟萃>>第52页
② 同上
③ 苏力著<<送法下乡>>第162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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