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票据丧失后法律保障的分析(上)(1)(2)
2017-08-10 03:19
导读:2、公示催告制度 公示催告是指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催告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
2、公示催告制度
公示催告是指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催告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判决,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章专门规定了公示催告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更细致的规定。在此不一一赘述。
3、提起诉讼制度
我国《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失票人对丧失票据予以补救的另一方法。但仅有《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而对于提起诉讼的条件、程序、判决等具体内容我国尚没有法律规定,这在实践中是无法操作的。这有待于我国的有关部门在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这方面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辩诉交易制度构建
谈票据丧失后法律保障的分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