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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

2017-08-17 01:34
导读:三、提出网络音乐的概念 网络音乐是指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或者无线方式的传播,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它通过制作、传播

三、提出网络音乐的概念
网络音乐是指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或者无线方式的传播,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它通过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这里的"网络"已将三网(电信、计算机、广播电视网)合一,网络被赋予了更新、更广的含义。网络音乐是网络产业与音乐产业、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和跨越发展的产物,为传统音乐企业的转型和数字娱乐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
四、 针对原创音乐的态度更加明确,也面临困难。
文化部这次把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民族原创网络音乐品牌作为网络音乐市场的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二○○六至二○二○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加快推进富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点的优秀音乐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鼓励扶持国内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音乐内容提供商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4)在政策、法规上,民族原创音乐被赋予了极高的重视和扶持,这给民族原创音乐在道路上铺平了正确的方向。但基于当前我国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境外音乐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原有音乐产品的数字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改变现状,认识民族原创音乐的价值取向。《意见》要建立优秀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奖励思想性强、艺术性高、音乐内容和网络技术完美结合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以不断提升我国原创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但〈〈意见〉〉没有提到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何时建立、由哪个部门建立和评选、如何评选和奖励等等没有给出具体办法,这将给民族原创音乐的发展造成困难,很难真正起到作用。通过法规政策支持、改革民族原创音乐,笔者认为如何使原创音乐评选机制、奖励机制、推广机制、分配机制真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自由选择,以最优的配置组合方式得以解决也是文化部要面对的重大问题。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五、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主体和两种制度
网络音乐经营活动一直是文化主管部门重点控制之一,违法违规的网络音乐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更是重点打击对象。网络音乐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是传统工业音乐产业的延伸,也是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有两个,均是由《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和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的。一是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对进口网络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制度。网络音乐经营活动主体只能是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才能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目前中国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此文化部实行审批制。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此文化部实行备案制。(5)
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市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日益拓展和深化,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它作为政府管理的第一环节,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一系列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基础性的、极为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在网络环境中,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良莠不齐,为了积极的健康的网络环境,规范文化市场,中国文化主管部门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实行市场准入审批制,有一定的积极性作用。互联网文化单位必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才能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如果要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意见》重申,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必须由文化部批准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经营活动,须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业务范围应当是网络音像产品经营,如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包括该项内容,比如许可从事的是网络游戏经营活动,那就是属于超范围经营了。文化部门也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网络音乐市场。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取缔。传播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应依照《规定》第二十四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侵权盗版音乐的违法行为。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经营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站,要依照《规定》予以严厉查处,社会各界可以拨打12318举报电话举报。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音乐作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予以处罚。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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