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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托收与信用证相比,国际保理有效地解决了信用证方式对于买方来说过于繁琐的程序问题,也克服了托收方式对于卖方来说过大的风险问题。正因为如此,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然而,坏账等风险依然存在。那么如何防范和解决国际保理业务中当发生贸易纠纷时出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难以收回应收账款和贸易贷款的风险,构建出口保理商风险防范机制对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国际保理 出口保理商 贸易纠纷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092-02
一、案情简介
我国出口商E以D/A方式出口服装给澳大利亚进口商AI,并委托中国银行(出口保理商)CB叙做出口保理业务,双方签署了两份议.即出口保理业务协议和保理融资扣款授权书、E将一份金额20万澳元的发票交给了CB,获得融资14万澳元,同时CB将该发票转让给了进口保理商AF,货抵目的港后一个月,CB收到AF的贸易纠纷通知书和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AI称因服装中的耦氮成份超标,AI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此时CB应如何应对此种情况?
二、案情分析
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所颁布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