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 治国安邦 ———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2)
2017-08-24 01:54
导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我国公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也在大量增多,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私人拥有日益增多的生产资料。在此情况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我国公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也在大量增多,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私人拥有日益增多的生产资料。在此情况下,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规定公民合法财产保护的宪法第13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加强对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所以这次宪法的修正,顺应了民意。
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宪法还增写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社会保障制度。”这个规定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享有民主的政权。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首先表现为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存在着工农联盟和比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即爱国统一战线。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据此,这次修改宪法,在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而使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的统一战线更加扩大,它既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又包括“建设者”和“爱国者”。这种广泛的联合无疑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还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我们国家历来重视人权,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确认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方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它写入宪法,是进一步为这个方针的贯彻提供宪法保障。鉴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所以我国一直把人权的基本内容以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形式规定在宪法里。现在把人权直接写入宪法,使人权的宪法保障更加明确。另外,我国已加入、签署了多个国际人权公约,因此,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在国际事务中进行交流与合作。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体系就是我国的国家机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宪,有多处修改关系到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某些环节:
1.关于全国人大的组成。在宪法第59条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把该条文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这个修改符合实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的产生,除军队代表外,采取地域代表制,即原宪法第59条第1款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这个规定在1982年宪法公布的时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当时在全国人大里虽然也有来自港、澳的代表,但由于香港、澳门尚分别处于英、葡占领下,因此他们只能以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出席会议。后来,政府先后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1999年12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因此,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成立了香港代表团和澳门代表团,而不再作为广东省人大代表团的成员了。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客观实际的变化,修正了宪法第59条第1款,在关于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这是必要的。由于“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不设本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特别行政区的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不可能与内地相同,但特别行政区的人大代表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人大代表的地位与作用是等同的。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有类同的规定。现在,经过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宪,进一步给予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以宪法保障,必将增强港澳同胞和全国人民的凝聚力,激发他们振兴中华、投身祖国建设事业的爱国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