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 治国安邦 ———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3)
2017-08-24 01:54
导读: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宪法第81条规定了国家主席在外交方面的职权。该条文所规定的,来源于1954年宪法第41条。但是在50年代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宪法第81条规定了国家主席在外交方面的职权。该条文所规定的,来源于1954年宪法第41条。但是在50年代的中国,当时国家主席由于客观情况,只限于接受外国使节,因而这样的规定是恰当的。到了新世纪,情况已有很大的改变,同样的规定就落伍了。我国从党的十四大以来,进行元首外交的实践,例如,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重要的国际会议;同外国的国家元首举行会谈并达成重要协议;代表本国作出某些国际承诺,等等,这些成功经验给国家带来很多裨益。因此,新的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81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这就适应了客观实际的发展需要。增加“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也就是宪法给予国家主席的直接授权。根据宪法的该项授权,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同“接受外国使节”一样,不需像行使其他职权那样要“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所以宪法第81条的修正,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国家主席的主动性和积极作用,为元首外交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制空间,完全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其他。除上述外,这次修宪把宪法中关于“戒严”的规定,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紧急状态”包括“戒严”,但范围更宽,不仅适用于动乱、暴乱等突发事件,而且还可应对严重灾害以及诸如非典等公共卫生事件,因而规定更为完善。这次修宪还修改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其用意是使县、乡两级人大任期一致,直接选举同步,以便减少直接选举的次数,降低换届选举成本,从而有利于我国基层政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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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的最后一条是把宪法第四章的章名 “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并在第136条中增写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这是深得人心的。赋予国歌以宪法地位,可以维护国歌的庄严、权威和稳定,从而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荣誉感和凝聚力。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宪,凝聚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我们相信,现行宪法经过必要的修正之后,必将在国家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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