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和特征(2)
2017-08-25 02:34
导读:(三)议会的两院制 在18世纪,英国改造了原有的两院制,使之成为近代意义的两院制,同时又形成了两党制和议会至上(或称议会主权)的原则。根据宪
(三)议会的两院制
在18世纪,英国改造了原有的两院制,使之成为近代意义的两院制,同时又形成了两党制和议会至上(或称议会主权)的原则。根据宪法传统和有关立法,议会在形式上由君主、上议院(或称贵族院)以及下议院(或称众议院)三者构成,但并不是指三者分别制定法律。君主只是一个名义,上议院的权力也逐渐削减,真正掌握议会立法权的是下议院。上议院由贵族组成,下议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下议院主要职权集中在三个方面:立法、监督政府和监督国家财政。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两院制,英国的两院在近现代可以说是首先出现的,但两院的产生、构成、职权和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政党、政府的关系等等,各国都有不同特点。
(四)议会至上(Parliamentarysupremacy)
在英国,这一制度或原则的历史渊源是英国17世纪革命初期,资产阶级是以下议院作为主要阵地的。下院与王权之间进行激烈斗争,在斗争过程中,下院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议会至上的含义是指议会(实际上指下议院)在制订任何法律或修改已制定的法律上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任何其他机关或法院无权加以否决。“德?洛尔默(DeLolme)有一句名言常被人引用。他说,议会除了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和把女人变成男人外,什么事情都可以做。”③这一制度或原则以后不断受到质疑,被人们认为是一个虚构。一个明显例证是,英国于1972年通过《欧洲共同体法》开始成为欧共体(即后来所称的欧盟)成员国后,在法律上就出现欧共体法律与英国“议会至上”的矛盾。因为欧共体法律在成员国“直接适用”于各国公民,并比成员国法律“优先适用”。
(五)内阁制
议会至上之所以被认为是一个虚构,其中原因之一是“议会至上”倡导者忽视了议会与议会中政党的紧密联系。根据英国的政治制度,政府由议会中执政党或多数党组成,执政党首领任政府的首相,政府中大臣即该党议员,首相和重要大臣组成内阁,即政府的核心。从议会与行政部门关系而论,英国实行内阁制(或议会制)。应注意这里讲的内阁制或议会制并不是指是否存在议会或内阁的机关,而是指一种不同于总统制的政制,意思是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因此,这种政府也可称为“责任政府”。但实际上,执政党控制了议会和政府两者。当然,如果议会大多数成员对以首相为首的政府不信任,后者就应下台,或者政府可以解散议会,重新进行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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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两党制
以上讲的内阁制与政党制不可分。政党制有不同形式,在英国18世纪开始形成两党制,即辉格党和保守党,以后辉格党演变为自由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党逐渐代替自由党而成为英国的两大党之一。迄今为止,仍是保守党和工党轮流上台执政。英国的两党制对美国有很大影响。
(七)法治
据英国有的宪法学家意见,现代法治的含义应着重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法律和秩序优于无政府主义、战争和不断的冲突,因此,法治与西方社会基本民主观念是一致的。第二,法治体现政府必须依法行为这一法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