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四)动员更加广泛的部门和社会力量投入到犯罪预防活动中来,切实将综合治理落到实处。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明确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力量治理犯罪,不过其中尚有两个方面工作有待于深化。一是某些部门除了应做好本部门的犯罪预防工作外,应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参与犯罪预防、治理工作。比如,保险公司即应在资金支持方面和犯罪预防宣传方面增加投入。二是应加强对犯罪预防知识的普及性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花大气力提高全体公民的防范意识,广泛地向公民传授可操作性的犯罪预防方法,形成全民防范犯罪的局面。
附:两点补充
本文是笔者于1997年4月初自英国回国不久写出的。 成文至今将近一年,期间,与文章有关的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均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在本文连载的最后一期特作两点补充。
(一)根据笔者了解的英国最新的犯罪统计数据,1996年和1997年上半年,英国警方统计的犯罪数仍在持续递减。在本文的第一部分的末尾,笔者依据1993年至1995年英国的犯罪数连续下降的事实预言(鉴于英国犯罪预防与控制政策已臻于成熟):今后一定时期内,尽管英国的犯罪数量还会出现升降波动,但从总体上讲,英国将迎来一个犯罪数量相对稳定的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的犯罪持续大幅度增长的现象将会画上一个阶段性的句号。一些学者看了文章后为笔者捏了一把汗,认为仅凭三年的下降就下结论有一定的风险,深恐1996年以后的犯罪数出现大的反弹。事实是:英国内政部统计公报显示,1996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警方统计的犯罪数又比1995年下降了1.3%。这样, 英国犯罪数的下降就持续了四个年头,累计下降了10.3%。另据笔者刚刚收到的、由英国内政部主办的《犯罪预防通讯》(季刊)1998年第一期所刊载的《记录罪案下降》一文披露,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一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犯罪数与1995年7月至1996年6月期间相比下降了5.2 %,这表明,1997年上半年英国的犯罪仍在下降。在此,笔者可以自信地讲,断言英国犯罪将迎来一个相对的稳定期,是建立在比较慎重的理性分析基础上的,它决不是凭空的主观臆想。
不过,有一个问题不能不在此作一个铺垫性的说明:1997年10月英国内政部大臣宣布,自1998年开始,英国的犯罪统计将有所改变。原来,一个犯罪人实施的一系列案件只统计为一起案件,1998年始,根据“一个被害人一起案件”的原则,一人所实施的多起案件将被统计为多起案件,以便于使警方统计的犯罪数接近于从被害人调查中获取的犯罪数。这种统计标准的改变必将引起统计数据的人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