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我国1954年宪法若干历史情况的回忆──建国(2)
2017-09-20 04:10
导读:宪法条文的解释完成一半多就送给毛泽东去看,毛泽东让中央机要局印发给当时在京的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这时我们感到这种对条文的解释不妥,如
宪法条文的解释完成一半多就送给毛泽东去看,毛泽东让中央机要局印发给当时在京的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这时我们感到这种对条文的解释不妥,如果发生问题是以条文为主还是以这个解释为主,而正式的解释权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因此我向田家英同志建议向毛泽东请示,毛泽东决定立即停发这个材料,并收回,不再搞条文解释。
全民讨论进行了近三个月,参加讨论的人有1亿5千多万人(当时全国人口只有5亿人,毛泽东在当时说,能动员那么多人来参加讨论真不容易)。按各省、市报来,宪法起草委员会统计的绝对数字是152387987人,还不包括全国各省、市、县部分人大596万多代表的讨论。提出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的意见共138万条,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将这些意见编辑成25大本。其中的许多重要意见单印成册,连夜分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真同志。提出的138万条意见中,对宪法序言、总纲部分的意见占44.89%,其中序言部分占14.36%,总纲占30.13%,说明全国人民时刻关心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国家机构部分占30.57%;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部分占19.38%;国旗、首都部分占1.4%;其他占3.76%.当时全国28个省市(台湾省除外),14个直辖市,内蒙古的自治县、许多县、市都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山西省组织了近一百万人的宣传队伍,四川省作报告就达16万多次,各地对宪法草案的意见都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