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2)
2017-09-29 02:12
导读:3.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明确、具体地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强制性规
3.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明确、具体地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之分。只有关系国家利益、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市场交易安全等事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才设强制性规定;而只关系当事人自己利益的事项,法律、法规设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按照自愿原则协商决定。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又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人们必须履行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法律的表述常用“必须”、“应当”;禁止性规范是人们不得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定,法律的表述常用“禁止”或“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要求鼓励交易,只有合同有效,才能实现当事人的交易目的。因此法律不应当轻易地否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基于这样的立法背景,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认定,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无效合同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是指违反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见《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因此,仲裁庭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
二、关于违约责任认定的法律适用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合同法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应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有无过失。当然,如果证明违约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或者是违约方具备免责事由,则仍可不承担或者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而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即在其有故意和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 还要注意的是,合同法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