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关于抵制刑讯逼供的立法思考律毕业论文

2017-10-07 05:30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关于抵制刑讯逼供的立法思考律毕业论文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刑讯逼供是一种古老的、野蛮的审判方法.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项屡禁不止的
刑讯逼供是一种古老的、野蛮的审判方法.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项屡禁不止的顽症。我国《刑法》第247条对刑讯逼供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然而,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如何从根本上消除和改善这一状况已成为刑事诉讼领域亟待解决的一大困难乃至世界上大多数重视保障人权的国家始终关注和探讨的题目。因此,对这一题目的原因分析及提出解决的立法对策,对于抑制刑讯逼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我国关于严禁刑讯逼供的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刑法》第247条对刑讯逼供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该罪的犯罪主体上界定为
    上一篇:浅谈刑事痕迹勘验工作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认证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