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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析(下)律毕业论

2017-10-25 03:10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析(下)律毕业论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四、关于适用新排除规则的几点思考  (一)以重大违法作为排除非法
四、关于适用新排除规则的几点思考

  (一)以重大违法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实质性标准,并引进利益考量的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在非法证据排除上,深刻地反映了制度中各种不同目标、价值、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竞争,对一个目标的肯定往往意味着对另一个目标的否定,选择一种价值的同时不得不舍弃另一种价值,保护一种利益会不可避免地损害另一种利益。而这些互相冲突的目标、价值、利益均有其公道性,它们之间不存在明显的优劣之分,轻重之别,所能够区分和辨析的,充其量也只是在特定情势下,哪一目标更具有紧迫性,哪一种价值更值得珍视,哪一种利益需要优先保护。因而,在确定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立法者、司法者经常会处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困境之中,而无法达到两全其美的理想状态。具体而言,非法证据排除题目上的冲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的冲突。实体公正是指诉讼结果的公正,衡量实体是否公正的主要指标是当事人的正当民事权益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护,违法者是否被判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实体法目标是否通过诉讼得到实现。实体公正的实现是以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为条件条件的,所以,发现真实便成为各国证据制度的基本理念,各国诉讼制度的共同目标。假如偏离了发现真实这一既定目标,就会动摇裁判制度的根基,导致裁判制度的崩溃。发现真实在诉讼制度中之所以具有极真个重要性,是由于“对事实而言,法律是通过三段论来寻求解答的。因此,假如作为条件的事实本身存在着错误,那么法律性的解答也就难免产生错误。可见,人民对法院寄予的最大希看就是正确地对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是谁也不能否定的。”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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