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害人承诺的若干思考律毕业论文(2)
2017-10-25 04:16
导读:如上所述,被害人承诺正当性的一个重要要件即是被害人的承诺,但在推定承诺的情况下,被害人实际并没有做出承诺,在此种情况下,如何明确行为人的行为和
如上所述,被害人承诺正当性的一个重要要件即是被害人的承诺,但在推定承诺的情况下,被害人实际并没有做出承诺,在此种情况下,如何明确行为人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推定意思”是否一致的题目,是处于被害人承诺的延长线上的题目。与民法上规定的紧急避险不同的是,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的推定承诺,在承诺的对象的范围及程度上都较民法上要严格的多,但在判定被害人的推定承诺时,首先要将刑法意义上的此概念与民法意义上的此概念区分开来。其次要明确被害人承诺作为排除违法性事由,必须具有的要件:推定承诺的犯罪,要以被害人的实际同意能够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或者违法性的犯罪为限;推定承诺必须要从被害人的角度进行,在知道被害人与一般人行动不同的场合,就要推测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实施与其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就不排除违法性,但是,此种情况下,假如实在难以推测被害人的真实意图,只要按照社会一般观念进行公道推定即可。因此,从保***益的角度考虑,即使事后发现并不存在事先所预想的被害人承诺,但只要在存在一定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以被害人和行为人之间至今为止的事实为基础,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害人会表示同意的场合,也能说这种假想承诺和现实承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
四、结语
应该说,在刑法理论中,被害人承诺并不是一个大题目,但却是最能体现刑
法学基本态度的题目之一。假如采用刑法家长主义观或国家主义刑法观,会对被害人承诺的适用进行严格的限制,无论是个人的名誉、健康和生命,个人都不答应自由处分,而要受国家的整体观念的制约。假如采用个人主义刑法观,就会造成被害人处分自己利益的行为,只要不对他人利益造成妨害,就不应受到任何限制,承诺杀人也应当答应。在主张个人权利日益强烈的今天,我们应当在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及程序的条件下,在刑法典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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