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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宪法的救济法特征律毕业论文

2017-10-25 03:51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论现代宪法的救济法特征律毕业论文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一、宪法的内在性决定
一、宪法的内在性决定了宪法是救济法。

  从国家机关组织法发展到国家机关的行为法,再从国家机关行为法发展到公民权益救济法,就是宪法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宪法可以作多种分类。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古代宪法、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古代宪法一般是指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宪法,也就是指英国宪法和美国宪法以前的宪法。那么,古代有没有宪法呢?假如有的话,古代宪法是什么性质的呢?它和近代宪法、现代宪法有什么关系?这应当是一个有价值的论题。在这一点上,有很多的争论。本人尝试着回答这三个。古代究竟有没有宪法,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假如侧重于***的角度,把宪法看作是***革命的产物,那么古代恐怕没有宪法。假如纯粹从法律角度来看,那么就应当承认古代也有宪法。由于,所谓宪法,无非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最最重要的法,不同于一般法的法。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宪法的定义应该围绕着国家政权形成的关系这个核心,以“立政”作为表示宪法中心内涵的一个重要概念。所以,宪法就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愈德鹏:《立政关系法:宪法概念的新定义》,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6].这种性质的法无论在古代东方,还是在古代西方,都是存在的。古代宪法在性质上,不同于近代和现代宪法。古代宪法的性质,我们把它定性为国家机关组织法,或者说是国家权力保障法。国家机关组织法就是古代社会最重要的法。它是为保障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产生的。要把握国家机关组织法的概念,首先要了解组织法的概念。什么是组织法呢?由于找不到一个权威性的概念,本人概括为:规定社会组织的地位、性质、资格、职权、工作及会议制度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社会组织多样性,组织法相应也有很多。如国家机关组织法、公司组织法、其他组织组织法等等。国家机关组织法是组织法之一,它是指规定国家机关的法律地位、性质、资格、职权、工作方式和会议制度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古代有没有组织法呢?这就需要考察古代法制史和西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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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出现过宪、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固然它们之间的含义存在着区别,但基本含义是指区别于一般法律的基本法。如《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韩非子。宪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由于中国古代的法律主要由两大类,一是刑法;一是国家机关组织法。因此,区别于刑法的法,主要就是国家机关组织法。

  “在解释宪法的涵义之前,让我们来看一段江西御史刘汝骥于1905年12月的奏折:”近者禁贡献,赦党籍,往笞杖,裁书吏……不可谓非环球中宪法完全无缺之第一国也。而议者乃欲舍我之宪法以模仿彼之所谓宪法者……“。在他看来,当时中国宪法”完全无缺“,中国之患不在无宪,倡议立宪者是在舍弃中国既存之宪法而仿行洋人之宪法。此公之论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宪法一词?这把我们引至宪法学上的一个基本题目:中国古代是否有宪法?黑格尔在《》中不是说过”我们不能够说中国有一种宪法“吗?哲人此言是歧视还是中肯论断?现在每一本教科书都会引到《国语》的一句话:”赏善罚***,国之宪法“。而且,几乎每一本教科书都会解释说,这里的宪法是一般法律,主要是刑律,不是今天所谓的宪法。这种普遍认可的说法是否正确呢?既然我国立宪从一开始就是仿效洋人,那么还是让我们深进西方文化往看看宪法究竟指称什么。Constitution源于拉丁文constitututio,这个名词又源于动词constituere,con是”一起“(together)的意思,situere是”设“、”置“(set)的意思。动词的意思是用各种部分(部件)或成分组织或组建一个事物。名词乃是指事物如何做成的方式、结构、组织、气质。从纯粹的描述意义上说,任何事物,有机体或人造物都有其constitution.国家在其概念自身就包含了这个意思。在这个层面,我们无法批评一个国家没有宪法,者的任务是观察。”“在政治层面,这个概念的含义受到限定,远不如本义宽泛,指的是政府的构成或组织方式,特别是最高权力的配置。”“刘汝骥所赞颂的完美宪法的几项,应该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当然离”完美宪法“十万八千里。他为什么说存在”我之宪法“呢?这里他实际上把宪法等同于政治组织的秩序、规则和原则,是在传统的意义上使用该词。”[《从晚清“仿行立宪”谈宪法的概念》陈端洪载《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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