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宪法委员会评析律毕业论文
2017-11-02 02:30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法国宪法委员会评析律毕业论文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一、宪法委员会的性质 法国的宪法监视方式能否作为一种可以与以英
一、宪法委员会的性质
法国的宪法监视方式能否作为一种可以与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监视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院监视模式及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监视模式相提并论的独立的宪法监视模式,在学术界尚有争论。
由于宪法委员会在行使监视宪法实施的权力、判定特定的法案是否违宪时,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的,并且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所以有学者将法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回进奥地利式的审查模式中而不将其单列为一种审查模式,有些论著甚至直接将宪法委员会称为“宪法法院”,以表明其特设司法机关性质。
然而否定宪法委员会的司法机关性质的观点也较为普遍,法国政府以为(见***长于1976年10月16日在参议院的声明)宪法委员会“尽管具有组织形式,但它并不是一个司法审判机构,它是调整公共权力运行的组织”,从而将宪法委员会定性为一个特设机关。相应地将由宪法委员会行使宪法监视(违宪审查)权的模式便被称为专门
政治机关审查模式。
上述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都不否定宪法委员会作为专门宪法监视机关的性质,根据法国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及其工作原理,可以看出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作为特设政治机关的性质更为突出,不过也不能完全否定宪法委员会带有某些司法机关的属性。
(一)在宪法委员会组成职员方面体现其政治机关的特征。
法国现行的1958年宪法及在1958年11月7日颁布的《宪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法》都没有对其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要求,相反,现行宪法委员会成员都是接受政治性任命的官员(Polit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