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宪政体制的道德救治手段——《西方公民不服从(4)

2017-11-03 04:13
导读:三.公民不服从的宪政意义 反抗国家权威的扩张和滥用是西方的古老传统。安提戈涅的故事就昭示了这个传统的十分久远。一些历史文件则对公民在国家


三.公民不服从的宪政意义

反抗国家权威的扩张和滥用是西方的古老传统。安提戈涅的故事就昭示了这个传统的十分久远。一些历史文件则对公民在国家滥用权力时曾拥有的反抗权留下了确凿无疑的证据。例如,在中世纪王权强大的阿拉贡王国(今西班牙东北部)臣民这样向国王宣誓效忠:“我们这些并不比你卑贱的人,向你这位并不比我们高贵的人宣誓,假如你能尊重我们的自由并遵守,我们就接受你作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统治者,否则,我们就不接受。”⑥1581年法国国会通过的“出亡法”则以下述声明撤消了他们对菲利普二世的效忠:“当一个国王不履行他作为保护者的职责,当他压迫他的臣民,践踏他们自古代遗留下来的自由,并且把他们当奴隶对待时,他就被以为不是国王而是一个暴君。因此,这个国土上的各个阶级可以正当地、公道地废黜他而另立一个国王。”⑦两个文件事由相反,精神实质却毫无二致,它们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原则。首要一点是,人们把自由体以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顺理成章,便是以人的自然权利作为统治者权力不可逾越的界限,换句话,统治的正义性或正当性取决于是否尊重人的权利,其间透露出一个信念:相信在人民与统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原始契约关系。这两份出自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文件不约而同地证实了以自由为核心的权利观念是西方人普遍的观念,基于权利观念反抗国家权力突破原始契约所规定的界限是在西方历史上有力地延续着的传统。这个反抗的传统无疑给西方历史打上了辉煌印记。但在尚未建立***宪政体制的历史条件下,反抗往往诉诸暴力。由于人民的反抗权利固然被具契约性的文件所认可,但没有制度性保障。侵犯是经常发生的,和平的反抗又往往被专断的统治者置之不理。然而暴力反抗正如康德、马丁路德金等人所看到的,终极会造成的比它能解决的更多。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公民不服从是古老的反抗传统在宪政体制下的延伸。它承续了这个传统对人的自由、同等权利的执守,但又是在宪政体制下对一种更理性、更少副作用的反抗方式作积极探索中出来的新的反抗方式。

宪政体制下,人的自由同等权利被纳进了法治体系,居于宪法中不容交替执政的气力染指的核心地位,是作为对国家权力具根本约束性的根本宪法原则来表达的,对这一权利的任何攻击都可能导致宪法危机,无***击是来自权力的滥用,还是立法中企图隐躲着对它的保存性或限制性条款。宪政体制通过精心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对它的保护。但是无论怎么精心的制度安排都既难以完全避免本质上就具扩张性的国家权力的僭越和犯罪,更难以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不发生错误或不公,这就使人的基本权利被攻击的威胁始终存在。诚然,公民拥有的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以及在国家与个人之间、政治多数与少数之间保持中立的独立司法系统为公民提供了反对国家犯罪的正当渠道,它们事实上构成了对国家权力有效的监视、防范和矫治机制。然而当诉诸这些正当渠道对权力滥用的反抗失效时,甚至当诉诸司法审查时,作为宪政体制最后防线的独立的司法审查也作出了错误裁决,公民不服从可能便成了这个体制下维护人权、匡护正义的终极手段。作为组织起来的少数以公然的违法表达异议的行动,公民不服从实在是对自由结社权的延伸。在高度组织化的国家权力眼前,公民作为分散的个体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公民不服从同自由结社一样,凭借联合起来而使自己有了气力,并通过争取全的关注从而形成一种压力。但它不同于一般自由结社的是伴随着公然的违法。然而,尽管公然违法,而且通常会制造出某种紧张情势甚至造成某种危机,但公民不服从与其他手段一道,是一种稳定宪政体制的设计。对此,罗尔斯有如下精辟:“具有适当限制和正确判定的公民不服从,加上自由与定期的选举,以及有权解释宪法的独立司法体系。会有助于保持与加强正义的制度。通过在忠于法律的限度内反对不正义,它用于禁止对正义的偏离,以及在出现偏离时予以纠正。”在符合这样一些限定的情况下,“参与正当的公民不服从的普遍意向,会把稳定性导进到组织良好的社会——或者接近正义的社会——当中。”⑧无疑,罗尔斯说的这种公民基于“恶法非法”理念的违反不正义法的普遍意向乃是一种无形的但随时可以启动的控制国家权力的气力。
上一篇:论代表议案的现状与发展律毕业论文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