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实现律毕业论文(5)
2017-11-05 06:03
导读:9 参见(德)奥特弗利德˙赫费著,庞学铨等译,《的正义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页。 10 参见(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
9 参见(德)奥特弗利德˙赫费著,庞学铨等译,《的正义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页。
10 参见(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郑戈等译,《宪政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60页。
11 参见(美)希尔斯著,傅铿、吕乐译,《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 页。
12 参见(法)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中心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69页。
13 有关儒家的义利观详见陈鹏生、反町滕夫主编,《儒家义利观与市场》,上海院出版社,1996年版。
14 参见何清涟著,《化的陷阱》,本日出版社,1998年版,第203页。
1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集,第506页。
16 参见(英)哈耶克著,杨玉生等译,《自由宪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17 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张乃根译,《论经济与社会中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18 参见舒城著《清末商人的宪政情怀》,载《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76页。
19 参见殷啸虎、张海斌文,《我国宪法现代化的思路》,载《检察日报》1999年7月26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