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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民商事法律近期展看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2)

2017-11-19 05:17
导读:从长远来看,加进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极大的机遇,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


  从长远来看,加进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极大的机遇,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已经成为其成员国的国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这就首先需要借进世的契机与国际接轨,并在这个过程中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在加进世贸组织后,将在、保险、电信、贸易、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服务业将会碰到巨大的冲击,现有的企业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这就需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中国加进世贸组织以后,民事关系将更为活跃,而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的民法典,其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因而,制定民法典不仅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而且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实施程序及补救措施等都作了规定,并增加了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保护标准及,力求同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为了加进世贸组织,我们需要按照TRIPS的要求对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予以修改和补充,使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

  第三,完善我国的公司、保险、破产等商事法律体系。加进世贸组织以后,由于激烈竞争的展开,很多企业将面临破产的危险,调整企业破产制度的破产法应当尽快出台。由于加进世贸组织需要对外商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政策,这就使得原来将外商投资者与国内的公司、合伙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开的做法无法适应中国加进世贸组织的需要。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使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逐步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合并,形成在民法典的主体制度的统辖下,由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共同构成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进世贸组织后,逐步放开保险和金融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和证券法,建立一套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保险制度和证券制度。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第四,制定和完善其他有关法律,如有关服务业的法律、反倾销法、外商投资治理法、外贸治理法、社会保障法等。

  (三)机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将日益深远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现有的很多法律制度日益暴露出其不足,迫切需要新的规则来进行规范。对于民商事法律来说,这种影响尤其深刻,具体体现在:

  第一,有关商务的立法。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发展,但是相关的规范性法律尚需制定和完善。在合同法中,固然对电子商务的题目已经有所涉及,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很多题目还没有解决,严重妨碍了网络交易的发展。比如,电子商务安全性题目。在网络交易中,双方可能互不相识,因此,保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就相当重要。固然在某些国家使用电子签名来确定身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信息中途被他人截获和修改的危险。又如,网络服务商(ISP)在电子商务中的责任题目。由于网络服务不仅仅是提供信息传递的方式,还涉及资料的传输等其他题目,因此ISP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确定ISP在交易中的责任就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二,计算机网络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挑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在知识产权法的很多方面产生了各种题目,尤其是在著作权法领域。比如,传统形式的作品被数据化、多媒体化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新的作品形式的题目,网络上的哪些信息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进行保护的题目,网络作品的法定许可的题目,网络作品的公道使用应该如何定义以及如何规范的题目。在专利法领域,计算机网络也提出了挑战。比如,在网络上公布的发明能否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假如进行保护,如何妥善保护发明人的利益和保证网络的安全性?等等。在商标法领域,由于域名在网络上的广泛应用及其所具有的无形价值,对网络域名的治理势在必行,商标法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域名的法律地位和保护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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