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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精神***症的刑事责任能力及法律关系的评定(2)

2017-11-23 03:15
导读:(一)精神损害与精神***症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 假如重度颅脑损伤以后出现了精神***症或***症样精神病,应评定为重伤。后果较轻的,可根据实践情况评

(一)精神损害与精神***症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
假如重度颅脑损伤以后出现了精神***症或***症样精神病,应评定为重伤。后果较轻的,可根据实践情况评定为轻伤或稍微伤。需要留意的是,对颅脑损害所致精神障碍程度评定,一般需由损失起经过半年以上的观察后方可作出评定。
(二)精神损害与精神***症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的
由于精神损害的特殊性,在评定只有间接因果关系的案件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伤害后果、过错原则等具体情况,全面,综合评定。假如稍微或轻度颅脑损伤,或躯体损伤后出现了精神***症,则可参照《人体稍微伤的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作出相应评定。假如精神创伤后出现精神***症且两者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则可评定为稍微伤,但加害人必须承担“一次性”精神损害赔偿金。
由于关系的评定十分复杂,而我国没有同一的评定标准,只能根据“伤”与“病”的关系,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实事求是地作出评定。
结语
精神***症是典型且高发的精神疾病,同时也是涉及各种法律最多的一组疾病。有效地探讨和精神***症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和法律关系等相关题目,不仅能推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种相关题目的解决,也能保障广至公民及精神***症患者的正当利益,更能推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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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精神病学》 曾绪承主编 群众出版社 2002年8月初版
2、《司法精神医学基础》 郑瞻培主编 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3、《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和医疗监护措施》 林准主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6年版
4、《精神病人的法律能力》 孙东东主编 出版社 1992年版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5、《司法精神病学》 李从培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2年版
6、《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 马世***编 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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