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知识改造理念的思考律毕业论文(2)
2017-11-30 05:35
导读:第三,知识经过物化会产生巨大的气力。“知识就是气力”。知识本身无法显示气力。只有将知识物化为实践性的技术行为和技术手段(包括各种控制的治
第三,知识经过物化会产生巨大的气力。“知识就是气力”。知识本身无法显示气力。只有将知识物化为实践性的技术行为和技术手段(包括各种控制的治理的技术行为和 技术手段)时,才能产生气力。马克思将这一气力称为“物化的知识气力”②。
知识的物化可以增强人的素质。这里的人当然包括监狱人民***和罪犯。单就前者而言,增强素质,主要是指增强监狱人民***的潜伏专业及综合能力。知识的物化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增强人民***的素质。一是的,使人民***的日常工作变得智能化高效率,信息处理和利用更加迅捷,最大限度地吸收世界上先进的改造经验,与社会各行各业进行广泛接触与交流,实现改造工作社会化并与国际接轨。从封闭状态和简单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是监狱人民***充分进步并发挥聪明才智的条件条件之一 。二是在某些领域里不能一味地夸大人防“重中之重”的地位 。人防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把人机械化。只有将科学知识转化为物防、技防的气力,或者引进高新产品用于改造工作,才能使广大干警集中大部分精力潜心改造,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造措施,切实进步改造质量。
知识的物化,使罪犯的各项权利得以最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对罪犯的惩罚,并不排斥罪犯的生存权和权以及其他正当权益。从有利于罪犯回回社会谋生的角度讲,罪犯有权利享受社会上尽大多数人正在享受的科技成果,参加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劳动,品尝科学配给的伙食。此外,诸如罪犯申诉等行为通过网络会变得更加直接而迅速。这里固然有很多还属于“应然”范畴,但从发展的趋势看,这些都能变成现实,这也是化的应有之义。由“应然”变为“实然”的时间跨度,当然要取决于知识在监狱中物化的程度与速度。
二、确立知识改造理念,以知识创新带动改造工作的创新。
创新是指遵循事物发展客观而创造新思维、新理论和新实践的过程。我们处在创新的。在某些领域里,用“日新月异”已无法正确描述其发展境况。随着形势的变化,我们的思维、理论及实践必须不断创新,在反复“扬弃”的过程中日臻成熟。而无论是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理论还是创新的实践均源于知识的积累和运用。创新思维最大的特点就是,既立足于传统又不囿于传统,是对自身提出新的挑战。上海市监狱治理局副局长麦林华同道在监狱学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颇具理性色彩③。他的讲话对传统改造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的维度,拓展了监狱改造研究的视野和空间。兹摘录其中的一段:
……比如说被我们引为骄傲自豪的劳动改造,叫了几十年,又是我们的特色,到底在新时期对罪犯改造的功能如何体现?功能到底有多大?……现在劳动改造项目、手段、、组合方式、赏罚的办法是否有利于罪犯改造?强迫劳动是我们的一贯观念,但在强迫状态下,劳动对人有没有改造作用,到底是反感抵触的作用还是净化灵魂的作用?改造也是特色,也要研究。我们现在教育的、方法、形式究竟如何,强制教育的方式对教育人、转化人到底有多大作用,怎么起作用,很少有人往深进思考。此外,还有监管改造、监规纪律,怎么发生对犯人改造的作用,其中的机理是什么,有多少人能说清楚,而且除了这三个手段各自作用之外,这三个手段之间又如何综合作用于一个罪犯,到底哪一个作用更大些,是个什么样的结构怎样才能深化……
在这段文字中,麦林华同道反复用了“什么”“如何”“怎么”等带有疑问意味的字眼。一旦某个疑问得到一定程度的解答,那么监狱改造理论就会向创新的方向迈出一大步。知识的创新带动了思维和理论的创新。不仅如此,知识创新也带动了实践的创新,有效地解决了实践中的某些困惑。首先,知识创新能够带动教育改造手段的创新。例如:我们在改造抢劫、杀人、伤害等暴力罪犯时,经常感到他们性格中的暴力倾向似乎根深蒂固,难以彻底根除。不可否认,暴力倾向的形成主要受家庭、社会环境的,但与环境的作用是否有一定的关系呢?有人从科研的角度,利用调查数据证实铅等重金属中毒与暴力犯罪的关系,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与对策④。在改造暴力犯的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研究成果,运用医学的手段对其中因重金属中毒而引发犯罪的暴力型罪犯予以精心诊疗,从根本上缓解他们性格中的暴力倾向,促使其真正改好。在这里假如我们仍然死抱着“三大基本手段”不放,不从创新的角度往解决,就会事倍功半。其次,知识创新能够带动治理模式的创新。如历来颇受重视的清监搜身,很多单位还停留在人摸人、翻箱倒柜的模式上,漏洞很多。基层的同道想了很多办法,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题目。有的带值班干警经常因此受到罚款扣分等处理,心里总不是滋味,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为什么不能启用现代化的监测仪器,彻底改变落后的治理模式,彻底消除干警实践中的低层次困惑呢?不能把知识创新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知识创新的气力。其三,知识创新能够带动实践上的不懈探索。我国的监狱改造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过往没有的,并不意味着今天也不可以有;过往是禁区的,并不意味着今天也是禁区;因条件不成熟,今天无法实现的,将来有一天总会实现。特优会见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就是很好的例子。罪犯在狱内与配偶等亲人同居团圆,不仅反映出我国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而且符合罪犯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对罪犯改造及社会家庭稳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在过往是不可想象的。由于谁提出这一设想,谁就可能被以为离经叛道,尽不会称为“创新”。最近,江苏省监狱提出答应罪犯按规定使用收音机。类似的做法,也属探索中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