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如何迎接“进世”挑战律毕业论文(3)
2017-12-02 06:07
导读:吕:是的。“进世”前,人民法院处理与“进世”有关的涉外纠纷案件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进世”的进程;“进世”后,也会对外资的进进和对外经
吕:是的。“进世”前,人民法院处理与“进世”有关的涉外纠纷案件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进世”的进程;“进世”后,也会对外资的进进和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人民法院应从各个涉外纠纷案件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进世”的进程;“进世”后,也会对外资的进进和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人民法院应从各个方面作好预备,以更好的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
我以为有两点应该予以重视。第一,加强业务指导。最高法院应加强对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各高级和中级法院应加强对所属法院处理涉及外商、外资案件的业务指导,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尽快制定出台解决涉外审判法律疑难题目的规定,弥补法律的“空缺”,及时研究解决审判中碰到的法律适用题目,确保各级法院能够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为“进世”前后规范对外经济活动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服务。第二,要加强对外司法交流。“进世””后,我国经济与国际逐渐接轨,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也涉及到“吸收”和“鉴戒”的题目。为此,在最高法院指导下,各级法院应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司法机关的交流活动,积极吸收和鉴戒他们的先进的司法治理经验,以改革和完善我们的审判制度和运作程序,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现代化。我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捉住“进世”所带来的机遇,做好充分预备,迎接挑战,以高效公正为核心,树立审判工作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