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认证的现状及解决方案(1)(2)
2014-05-29 01:11
导读:国内CA存在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系统中,CA安全认证中心负责所有实体证书的签名和分发。CA安全认证体系由证书审批部门和证书操作部门组成。就目前的情
国内CA存在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系统中,CA安全认证中心负责所有实体证书的签名和分发。CA安全认证体系由证书审批部门和证书操作部门组成。就目前的情况而言,CA的概念已经深入到电子商务的各个层面,但就其应用而言,还远远不够,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技术层面上,由于受到美国出口限制的影响,国内的CA认证技术完全靠自己研发,由于参与部门很多,导致了标准不统一,既有国际上的通行标准,又有自主研发的标准,即便是同样的标准,其核心内容也有所偏差,这必将导致交叉认证过程中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在应用层面上,一些CA认证机构对证书的发放和审核不够严谨。目前国内相关的CA中心在颁发CA证书前虽然也竭力进行真实身份的审核,但由于进行相关审核的人员往往是CA中心自己的工作人员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从法理上讲这些审核人员不具备法律上所要求的审核证明人资格,也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现在的CA中心本身往往也是交易或合同的一方,难免存在不公正性。为了抢占市场,在没有进行严格的身分确认和验证就随意发放证书,难以确保认证的权威性和公证性。在分布格局上,很多CA认证机构还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行业性,无法满足充当面向全社会的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而就互联网而言,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地域限制。
电子商务认证的解决方案
在传统的商务贸易中,公证机构作为国家的证明机构,以交易信用的第三方中介行使国家证明权,其权威性与统一性历来为法律所确认。公证证明属国际惯例,中国加入WTO后,在与国际法律制度的接轨中,公证机构的证明效力日益显现出来。正因如此,将权威的国家证明权引入虚拟的网络世界,实行网络公证能够彻底填补网络世界的法律真空,解决目前国内CA认证的弊端,使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向网络世界延伸。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网络公证方案首先从网络身份的真实性证明入手,在确认网络主体的真实身份的基础上,对网络交易内容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角度加以证据保全,对交易履约中的资金支付采用公证行业特有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加以解决,因此,笔者认为网络公证方案是电子商务安全与信用的一个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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