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觉研究对于解决美术与设计的种种问题(2)
2013-08-0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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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语言分析,奥斯汀还对知觉对象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在哲学(美学)史上,关于知觉对象问题总结起来有两种理论:直接实在论和感觉材料论。直接实在论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只能是物理的存在物——物质事物,它独立于知觉活动而存在。感觉材料论包括表象论和现象论,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是感觉印象或感觉材料,它不能独立于知觉活动而存在。对哲学(美学)史上知觉论的考察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理论的对立,如洛克“外知觉”与“内知觉”的划分,正是建立在对知觉对象的划分的基础之上,胡塞尔的知觉分析,就是典型的感觉材料论。奥斯汀则认为,所谓的“物质事物”、“感觉材料”都是哲学语言,是日常语言所不用的,在日常语言中是它们被实指为“山川、河流、声音、颜色”等等,普通人是不会指着其中的某物说是“物质事物”或“感觉材料”,这不是他们的说话方式。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到底哪是感觉材料,哪是物质事物,就连操着哲学语言的实在论者和材料论者自己都不能回答清楚,换言之,“物质事物”与“感觉材料”这两个词的意义都不清晰,从根本上说是“缺乏内容”。所以,将知觉问题的解答诉诸这两个词,是一种误用。奥斯汀认为,知觉的对象既不是物质事物,也不是感觉材料,知觉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它们是个别的、异质的,不应该进行抽象的类别划分。
显然,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分析哲学家都将知觉问题视为语言问题,为探究知觉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维特根斯坦强调语词在不同语境中使用时意义上的差异,从而突出概念的多义性,以此提出了对“本质主义”的批判。但有趣的是,当代美学家曼德尔鲍姆(M.Mandelbaum)以对“家族相似”一词的分析提出了对维特根斯坦的反批判,他认为所谓家族相似,并不仅仅指外貌上的相似,其中必然有“
生物学上的亲缘关系”,“那些家族相似的人都有一种共同属性,即他们都有共同的祖先”。隐而不见的遗传因素使他们与不属于他们家族的其他人区别开来,其中显然有某种“本质”的东西。奥斯汀认为知觉一词本身只具有单一的意义,也是对维特根斯坦的一种纠偏。但他反对对事物(知觉对象)的分类,又与维特根斯坦走到了一起。他们都没有认识到,如果没有对事物的分类,我们是不能获得对事物的清晰认识的,这是他们的缺陷所在。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分析哲学家虽然没有直接分析“审美知觉”这个概念,但他们对知觉的分析对探讨审美知觉问题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审美知觉是美学术语,为日常语言所不用,对它的分析同知觉一样要落实到“看”等词语上,从乔治·迪基《艺术与美学》一书第六章的标题“审美知觉,看作……”就可看出这一点。如果像维特根斯坦一样承认“看”有不同的用法,那也就承认了存在这一种日常的“看”和一种审美的“看”,即存在日常知觉与审美知觉的区别;但若同意奥斯汀所持知觉只有单一的意义,则日常知觉与审美知觉之间也就毫无分别。前者如美学家奥尔德里奇(V.Aldrich),后者如美学家布洛克。一些美学家还根据对知觉对象的划分——物质事物与感觉材料来区分日常知觉与审美知觉。这一问题引起了西方当代美学家们热烈的争论(详见朱狄《当代西方美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三章第二节)。
审美现象是一种独特的精神现象,这是我们首先要承认的。海德格尔虽然已经将审美扩展到感性生活的整个领域甚至工具领域,但是,要把持现象学的态度、进入“游于物”而不“攻击物”的状态并不是十分容易的,亦即审美知觉与日常知觉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三、审美知觉的语言描述及具体化
既然分析美学认为对同一个词的使用,每次都是独特的、不可重复和不能归类的经验事件,那么,所谓“美”、“艺术”的确切定义,亦即美的本质、艺术的本质,当然也是不存在的。这就从根本上抛弃了传统美学的基本问题,由此,美学要做的就是像要我们向别人解释什么是游戏一样,我们只能选择一些实际的例子对它们作出描述了。由于每一种语言游戏都包括了整个文化,维特根斯坦特别强调要描述审美构成的“整个文化”、“整个环境”,就像要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必须要掌握其所在的语境一样。同一个词,每次使用都代表着不同的经验,那么,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人对同一对象也会以全然不同的方式去“看”、“听”,去审美知觉并作出审美判断。于是,维特根斯坦最终认为:“为了澄清审美用语,你必须描述生活形式(form of life)。”只有在对具体“生活形式”的描述中,我们才能回答关于美的一系列提问。同理,也只有在对具体“生活形式”的描述中,我们才能真正地去理解美术与设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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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维特根斯坦与胡塞尔的“描述”绝不等同于文学家所做的文学描述,它在放弃了对美、艺术等对象做形而上的“阐释”的同时,仍然需要在“描述”中进行分析,简言之,这种描述的结果仍然是一堆理论文字,美学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仍然有所区别,但是,显然它也不同于传统美学家的理论文本。面对这种情况,正如罗蒂所说:“我们大家(包括德里达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都应该通过自觉地模糊文学——哲学的界限和促进一种无缝隙的、未分化的‘一般本文’观念,来设法使我们离开我们的行当……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哲学只看作古典与浪漫之间的对立在其中表现十分突出的另一种文学样式。”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将美学转嫁给语言对“生活形式”或者“事物本身”的描述,文学家也就应该是最有资格来进行这一美学“描述”的人了。维特根斯坦的一句话也透露了这一点:“想像一种语言就是想像一种生活形式。”我们来看看诗人纪伯伦对“美”的谈论:“请你们仔细地观察地暖春回、晨光熹微,你们必定会观察到美。请你们侧耳倾听鸟儿鸣啭、枝叶淅簌、小溪淙淙的流水,你们一定会听出美。请你们看看孩子的温顺、青年的活泼、壮年的气力、老人的智慧,你们一定会看到美。请歌颂那水仙花般的明眸,玫瑰花似的脸颊,罂粟花样的小嘴,那被歌颂而引以为荣的就是美。请赞扬身段像嫩枝般的柔软,颈项如象牙似的白皙,长发同夜色一样黑,那受赞扬而感到快乐的正是美。”如果我们再往前走一步,将诸如“看”、“听”这些知觉词语舍弃,再将“美”隐蔽(“愈隐蔽愈好”——恩格斯语)起来,就像宗白华所做的那样:
“啊,诗从何处寻?
在细雨下,点碎落花声,
在微风里,飘来流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