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所有的学科中,最接近人之为人的核心——(6)
2013-08-24 01:05
导读:具体来说,认识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是两个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是两个无法彼此还原
具体来说,认识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是两个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是两个无法彼此还原也不允许彼此还原的问题。然而,前此的美学站在唯物主义或者唯心主义的立场看问题,却固执地认定其中显然存在着一个谁向谁还原的问题。面对认识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中国美学传统与西方现当代美学往往会把它界定为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附庸,也就是把它还原为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显而易见,这样一来,认识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就成为一个附属的可有可无的范畴,自由的抽象属性被片面地加以突出,自由之为自由完全脱离了它的实现条件(自由必须在必然中实现,所以马克思才批评唯心主义对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抽象发展),结果,中国美学传统与西方现当代美学美学虽然有了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这一极为深刻的真正的美学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本身却失去了现实的根据,成为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西方美学传统与中国现当代美学反其道而行之,面对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西方美学传统与中国现当代美学往往会把它界定为对于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反映,也就是把它还原为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问题(所以认识美学才会坚持把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等同起来,实践美学也才会坚持把审美活动与实践活动等同起来),殊不知,这样一来,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就成为一个附属的可有可无的范畴。自由的现实属性被片面地加以突出。自由之为自由完全脱离了它的目的理想,转而成为对于必然的认识。人再次成为必然的工具,人的地位也被还原为工具地位,结果,西方美学传统与中国现当代美学丧失了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这一极为深刻的真正的美学问题,也非常遗憾地与真正的自由擦肩而过,而美学学科本身也因为没有了独立的研究对象而成为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
中国大学排名 由此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还亟待转换视野,寻找一种美学的大智慧。这就是:非还原论的美学立场。事实上,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并非来自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也并非来自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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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性,它们共同地来自人类的生命活动本身。正是人类的生命活动才导致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同时产生。也因此,一方面,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之中永远具有相对独立于区别于高出于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东西(所以之为美学才有了立身之地,就此而言,中国美学传统与西方美学无疑是正确的),另一个方面,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又必须与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自由的实现作为条件(所以美学才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因此,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绝非一个空洞的范畴,也绝不是一个可以靠还原就可以躲避的对象,它有着自己的不可还原性、不可替代性,以及独特的根源、性质、形态、功能、意义,对此加以研究,正是美学之为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正是生命美学得以诞生的根本前提。;
进而言之,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意义十分重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强调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的重要,但却忽视或者不敢理直气壮地强调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的重要,这显然是一种非常有害的心态。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无疑十分重要,没有它的实现,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无异于纸上谈兵(人类生命活动虽然是没有前提的,然而人类生命活动的实现却是有前提的。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就是这样的前提)。然而,另外一方面,尽管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固然必须以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为前提,但它的解决也仅仅以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为前提。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毕竟不能代替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因此,我们强调把握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客观性、必然性的实现的重要的初衷也只是为能看到以它为背景所展开的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的广阔空间,正是要看到在因此而充分展开的美学研究的广阔空间,而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抹杀、否定这个广阔空间的存在。;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换言之,对于必然的把握只是自由的必要条件,却绝非自由的充足条件,人们片面强调对必然的把握,正因为忽视了两者的根本区别。试想,事实上人类根本无法最终认识自由,因此,如果片面地以把握必然作为自由,那么按照这个定义,人类岂不是永远无法得到自由,或者,岂不是只有上帝才有自由吗?何况,把对于必然的把握作为自由本身,只是一个虚假的承诺,如此一来,自由与不自由之间的区别顶多也就只是自觉的奴隶与不自觉的奴隶之间的区别,却与真正的自由渺不相涉。把握必然,只是认识了实现自由的条件,但却绝对不是实现了自由本身。它固然能够规定人类生命活动“不能做什么”,但是却不能规定人类生命“只能做什么”,只能决定人类生命活动“不能如何”,却不能决定人类生命活动“应当如何”。在“不能做什么”、“不能如何”与“只能做什么”、“应当如何”之间还存在着一个广阔的创造空间——超越必然的自由的空间。例如,人无法超越饮食男女这些基本条件,但是在满足了这些基本经济条件之后,人能够自我实现到什么程度,却有着极大的自由度;人无法超越外在条件的种种限制,但是在这充满了种种限制的社会条件下,人能够作出什么样的贡献,仍有着极大的自由度……;
更为重要的是,前文已述,人类所置身的世界是一个大于0小于1的几率的世界、一个十分广阔的蕴含了世界的全部丰富性的可能性的世界,也正是因此,人类的超越必然的主观选择就显得非常之根本,因为所谓现实无非就是人类所主动选择的某种可能性的现实实现而已。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承认,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正是人之为人的立身之本。作为一种只能以理想、目的、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类本性,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正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必然结果和根本特征。前苏联学者阿·尼·阿昂捷夫指出:最初,人类的生命活动“无疑是开始于人为了满足自己在最基本的活体的需要而有所行动,但是往后这种关系就倒过来了,人为了有所行动而满足自己的活体的需要。”这就是说,只有人能够、也只有人必须以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作为第一需要。而且,人在什么层次上超出了必然(有限性),也就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超越的需要,超出必然的层次越高,超越的需要的实现程度也就越高,一旦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实现活动本身成为目的,人的真正需要也就最终得到了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