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出现于本世纪初,与其他一些思潮,比(2)
2013-11-25 01:29
导读:三、“现象”(显现)的原发含义 ;;;; ;;;;“现象”(Phaenomen)对于胡塞尔指显现(Erscheinen)活动本身,又指在这显现之中显现着的东西(Erscheinende);
三、“现象”(显现)的原发含义 ;;;;
;;;;“现象”(Phaenomen)对于胡塞尔指显现(Erscheinen)活动本身,又指在这显现之中显现着的东西(Erscheinende);[29] 这显现活动与其中显现出来的东西(比如意向对象)内在相关。首先必须将这种现象与传统西方所理解的“现象”区别开。无论是经验论者(洛克、贝克莱、休谟)还是唯者(柏拉图、笛卡尔、莱布尼兹等),都将现象看作由人的感官所受到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印象、感觉材料,以及由它们直接混合而成的还未受反思概念规范的复合观念。简言之,就是在感觉经验中显现出来的东西。相当于胡塞尔讲的现象的第二层含义的末尾:“被显现出来的东西”;它失去了活生生的现象学脐带,即显现活动的构成和“在显现之中”的不断维持,因此而是现成的、个别的、私有的和纯主观的。这样的现象就与“本质”(Wesen, essence)、实体(substance)对应;被看作是认识的一个起点,却无真理可言,因为它无确定性、条理性和客观性。获得这种现象的心理过程就是感知,与思想、意志等心灵能力完全不同。这种感知被认为是“盲目的”、“完全被动的和私人性的”。如果依据这种现象和感知来说明美感,就会形成完全主观的、单纯心理表现的美学学说。它的失误主要不在“主观”和“任意”,而在于它说明不了美感的非现成的微妙发生性和“悬中”性。这种现象和感知太平板和现成化,毫无内在的生机。
;;;;胡塞尔讲的现象中含有一个意向性构成的生发机制;既体现在显现活动一边,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于被显现的东西那一边。这也就是说,任何现象都不是现成地被给予的,而是被构成(konstituieren,又译为“构造”)着的;即必含有一个生发和维持住被显现者的意向活动(Akt)的机制。这个机制的基本动态结构是:意识或意向行为不断地激活实项的(reell),从而投射出或构成着(在某种意义上是“创造”出)那超出实项内容的内在的被给予者,也就是意向对象或被显现的东西。[30]在第一节中已讲到,在胡塞尔的现象学看来,人的意识活动从根本上是一种总在依缘而起的意向性行为,依据实项内容而构造出“观念的”(ideal)意义和意向对象(noema);就象一个天生的放映机,总在依据胶片上的实项内容(可比拟为胶片上的一张张相片)和意识行为(放映机的转动)而将活生生的意义和意向对象投射到意识的屏幕上。所谓“意识的实项内容”,是指构成现象的各种要素,比如感觉材料(Stoff)或质素(hyle),以及意识行为;它们以被动或主动的方式融入一个原发过程,一气呵成地构成那更高阶的意义和意向对象,即那些人们所感觉到的、所思想到的、所想象出的、被意志所把握着的、被感情所体味着的、……。当然,低阶的意向对象可以成为更高阶的意向性构成中的实项内容,成为起奠基作用的要素,而那更高阶的意向活动及其构成物则是“被奠基的”。因此,除了有感觉直观之外,还可以有“范畴直观”,即构成那些不能被感觉到的意向对象,比如关系、事态及其表达式(包含系词“是”或“存在”的语句)的直观。对于胡塞尔,“直观”指有体现性内容的意向行为。他所讲的“范畴直观”的重要性或革命性在于反驳了这样一个传统西方哲学中的成见,即只承认有感觉的直观,而根本否定“知性直观”或“范畴直观”的可能。范畴活动属于知性和理性,因而是间接的,在感觉直观提供的感觉印象的基础上进行概括、整理和规范。胡塞尔讲的范畴直观尽管也是奠基于感觉直观之上的,但它本身毕竟是直观,是一气呵成的意向性构成,而不是对现成的感觉印象所进行的间断的、松垮的规整。换句话说,这些包含范畴活动的结果于其中的事态、关系和语言表达,也是“现象”,是活在意向性的当场构成之中的显现和被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