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胡塞尔的哲学是关于主观性的哲学研究的“(3)
2014-02-28 01:59
导读:萨特的童年是悲剧性,从他从小就尝到人生这颗苦果的滋味。青年时代便感到自己的多余,使他很早就开始求索自己个人生存的意义。当时法国哲学界流行
萨特的童年是悲剧性,从他从小就尝到人生这颗苦果的滋味。青年时代便感到自己的多余,使他很早就开始求索自己个人生存的意义。当时法国哲学界流行新康德主义哲学,高谈阔论气吞山河,通过极玄的理论演绎出世界乃至宇宙的存在的规则。他们构建的理论与萨特遇到的现实的人生问题、个人的存在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而现象学却提出:放弃一切教条和偏见“回到事物本身去”,回到事物对你的直接显现中去,回到你的直接体验中去,回到你的意识活动中去。现象学给人的告戒是:相信你的直观,去描述你亲自体验到、直观到的一切吧!现象学的所有的这些原则性思想,都正中萨特的下怀。现象学的这些原则无异于告诉萨特,不必到别的哲学中去寻求答案了;事物本身就是你直接体验到的东西;把你对人生的体验描述下来,这就是哲学。这恰恰符合了在无家长权威的环境中形成的酷爱自由、渴望创造的天才的雄心勃勃的性格。[20]
萨特在学习融会现象学的过程中,从总体内容上讲,更多接受了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改造,把描述和解释人的实际生存状态及其结构的工作当作现象学。但从萨特具体工作本身看,他更接近胡塞尔。萨特哲学研究的具体对象还是人的意识活动。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想象》、《想象力》、《存在与虚无》等,都是对意识的分析研究。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工作是胡塞尔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开拓,也可以说是胡塞尔意识分析方法的更具体运用。萨特认为,“现象学是对先验意识结构的一种描述”,而这种描述又是建立在对“意识结构的本质直觉的基础上”。[21]这种以本质直观为基础的描述活动是反思活动的一种。但是萨特认为,这种反思活动不同于内省。内省是对经验事实的确定、把握,并且通过归纳使其成为一般性存在的反思活动。现象学的反思活动则不然,它是可以一下子抓住本质的反思活动,它在活动开始之处,“一下子就处于普遍的立场上”[22],也就是说,无须顾及什么传统的理性原则,对生动的直接的体验或切近的直观的描述,就是对事物“自身的绝对的表达”[23]。显而易见,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实际上构成了萨特哲学工作的基础:无须别的顾及,只需靠直观来洞查自己直接体验的普遍性现象;无须别的理由和根据,直接宣布,我直观到的人生存在的种种现象、我对人生的种种直接体验就是真理。所以,在萨特的哲学中,用来对人的本质进行规定的许多基本概念,用科学的真理标准来衡量都是主观随意的构造,不具有客观的普效性,然而从现象学的直观描述原则看来则是无可非议的。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萨特坚持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现象―本质一元论”:“显露的存在物的哪些显象,既不是内部,也不是外表,它们是同等的,都返回到另一些显象,无一例外。”[24]显象不再和存在对立,“反而成为存在的尺度”。[25]存在就是整个的显象系列。萨特在这里完全重复着胡塞尔对感性对象存在的规定。
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萨特遇到了西方哲学的最困难的问题,即康德的物自体问题:无限的不可穷尽的显现系列中不是隐含了一种超越性吗?把握到显现无穷的系列的无限性时,这不就是潜在的持久性质吗?本质最终与具体的显现根本分离,因为本质原本就是用那些个别显露物的无限系列显露的东西。[26]也就是说,在变动不居的、显现的无穷系列中显露着一种稳定的东西,这就是那个显现的存在,尽管它不是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不显现的存在,因为存在的显现“不需要任何中介”[27],但是存在的现象不同于现象的存在。也就是说,“向我们揭示和显现出来的存在”,即我们常人称作现象的东西,“与向我们显现的存在物的存在”,即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的存在(但不是不显现的物自体,而是显现自身的物自体)不是同一个东西。萨特公开承认物的存在本身,并指出它的“存在是超现象性的”[28]。这个作为存在的显现的超现象的存在是“超出了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为这种认识提供基础”。[29]所以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萨特超越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公开走向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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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现象学的立场,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不同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唯物主义。但是萨特又不是康德式的不可知论者。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辩证法的色彩:没有一种存在不是以某种存在的方式存在,没有一种存在不是通过显露存在又掩盖存在这样的存在方式被把握的。在“既掩盖又显露的”把握方式这一思想中,隐含了萨特存在主义的逻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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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学思想,就是意向性理论。萨特把意向性学说看成是克服近代传统认识论哲学在主-客观统一问题上遇到的难题的法宝。他认为,传统认识论中关于客观对象反应的影像这个想法,在意向性学说变成了一种有意义的结构。意向性理论使影像“从意识的静止不动的内容状态过渡到与一种超验对象相联系的唯一的和综合的意识状态。”[30]这是一种有机的意识状态,它与自己的对象有关。这种新的意识状态是一种指向外在现实存在的可能方式。这样,“无须通过一种可以当作自身的假象”[31],意识活动便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于是,关于“假象与其现实对象的关系,以及纯粹思维和这一假象的关系中所具有的一切困难,连同影像的内在论的形而上学,一下子都消失了”。[32]这样便“消除了”影像和思维关系的传统问题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33]
尽管萨特对胡塞尔的思想推崇有嘉,认为,胡塞尔的这种指向对象的意向性学说为人们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向我们提供的宝贵看法”[34],但是,他并不满意胡塞尔的认识论唯我论倾向。萨特对意向性学说进一步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认为,意向所指向的对象是一种物,意向活动则“是一种行为,而并非一个物”[35],在区别认识性的知觉和非认知性的影像时,萨特认为,“只需要唯一的物质本身就能够把知觉和影像区分开”,“一切都取决于这种物质的生气勃勃的世界。”[36]当然这种物质的显现离不开意识,而意识的存在又离不开物质,所以萨特把物质世界也称之为“意识最深入的结构中产生的一种形式。”[37]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根本性原则是,一切对象,不是存在于意识内部,就是存在于意识本身中。萨特把这一原则到过来,进一步加以发展,形成了他整个的关于意识的虚无结构理论:尽管现实的存在通过意识的存在方式显现出来,但是,意识本身内部不包含任何现实性存在的因素,所以意识或思想是一个虚无,或者想象的存在。萨特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38]因为意识的存在就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对外在物的趋向,就是意识的生命本身,这就是所谓意识的超越性结构。存在不是按意识的方式而存在,相反,意向是从物质存在中获得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