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们各自的灵魂状况往往只是在复现(3)
2014-03-18 01:12
导读:传统伦理学按照约纳斯的结论,是完全不充分的和有缺欠的,鉴于它面临着新的。它并没有为大规模的技术行为及其后果提供范畴。约纳斯试图修复这一缺
传统伦理学按照约纳斯的结论,是完全不充分的和有缺欠的,鉴于它面临着新的。它并没有为大规模的技术行为及其后果提供范畴。约纳斯试图修复这一缺陷,并且试图获取一个与问题相对应的视界。另外,对他来说,这并非关系到一个在价值上有所更新的伦理学,而是涉及新的思维向度。与传统的邻人取向相反,约纳斯设计了一种全球化的未来责任伦理学。伦理-责任的态度可能赢得长远视界,它可能考虑未来的事情就像考虑在空间上是遥远的东西一样。约纳斯就这样把传统伦理学家的局限性拓展为对全人类和持续生活负责。他要求对自然履行关怀义务,并藉此来超越传统的人类中心论。;
当然,他并非任意地设定了这一全球性义务扩大化,相反,这种扩大化是从强大了的技术力量中派生出来的:如果技术行为在其后果上越来越多地危及人与自然时,那么,在人身上恰好也就生长出一种变化了的责任。这种责任最终要求绝对命令的一个新版本:“‘如此行动,以至于你行动的和地球上真正人的持续生活和平相处’……或者简单一点:‘不要殃及地球上人类无限继续生存的条件。’”25和康德的绝对命令相比,约纳斯直言不讳地强调:1)约纳斯并没有拒绝或反对原有的命令,而是扩展了,尤其是通过未来这一角度。2)当康德的命令仅仅求助于作为理性载体的个体时,约纳斯的命令则在此之上针对行动着的集体,尤其是针对。3)康德的命令主张志向(Gesinnung)伦理学,而约纳斯的命令则是为一种责任伦理学辩护。;
志向伦理学意味着,判断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善的,取决于一个无可指责的纯洁态度和行为动机的质量。然而,德性伦理学恰恰在科学和技术史上被幼稚地证明是无助、甚至是危险的。人们想想诺贝尔奖获得者奥托·哈恩的例子,他是在核分裂方面取得成功的。后来有一天,在他说到广岛时,他说,这种后果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对于一种技术伦理学今天只能考虑一个开端,这个开端坚决表示包括行为后果问题并把它当作基础。这就是说,志向观点要由责任观点来补充。所以,约纳斯像今天的大多数伦理学家一样,赞成一种责任伦理学的模式。不过,责任概念决非是单向的;这一概念——恰恰也是就约纳斯的未来责任这一理念而言——引起了极大的误会。;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首先,责任概念被解释为因果性的:在这个意义上,例如静
力学家在公众面前对桥梁的坚固性负责或者制药康采恩要对它所带入市场的药品负责。每个人都可能被认为,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而且,也许,在意义上,他也必须为此负法律责任。从而,因果性意义上的责任概念首先关系到人们必须负道德责任的行为,可能也关系到要负法律责任的行为。;
责任的另外一个观点仍然是在一种教养义务的意义上而言的。约纳斯把第二个概念附加在他的未来责任上,并且在亲子关系和国务活动家的范例上进行了阐明。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是“一切责任之永恒的典范”26,因为,父母之所以为子女承担责任,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把子女带到了人世,——这似乎又一次根据由果及因这种回溯式原则进行思考。相反,父母为子女承担责任,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子女需要他们。无助子女的权利无条件地在先,有权要求有行为能力的父母承担义务。不单单是出于爱,而且也因为子女对他们的依赖,他们必须为子女的幸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父母的操劳着眼于未来,它为行为制订了自己的目标,并且知道不仅要为所做的负责,而且更要为应该做的负责。;
约纳斯与近代主流家不同,当然与E·列维那斯一致——把责任理解为“一个非交互性关系”27。责任是维护和保护他者存在的义务化(Verpflichtung)。在此,它具有无条件的有效性。同时,由于它仿佛要求这种有效性的义务。因此它的自由是在先的。转移到未来责任伦理学意味着:人巨大的技术行为能力赋予人以道德的教养义务(Fuersorgepflicht)。我们在技术上所能够做到的和由此所危害的一切,我们必须要在道德上加以预防:人化自然和非人的自然,当下的和未来的生活。约纳斯急切的责任筹划无疑招致了一系列责难。假定的道德究竟能否像技术能力所取得的巨大进步那样成长起来?宫特尔·安德尔斯——汉斯·约纳斯的朋友,年龄几乎相仿,为约纳斯进行哲学辩护同样意味着,纪念那可怕的灾难——把这个困境提到他的反思中心上来,并强调,在生产和想象、知识与良知之间出现了一条简直无法逾越的鸿沟。与约纳斯相反,他认为,不存在什么可以弥补这一鸿沟的伦理学论证,相反,唯一能做的是,掠过认识向公众-
政治义务的断然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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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安德尔斯和约纳斯一样,二人——在这里,关于犹太人灾难预言的共同遗产直言不讳——都相信恐惧之预见性力量和忧郁的未来图景之警告功能。今天,我们应该用“至恶”代替作为至善的爱,这是大多数以基督教为目标的伦理学家的核心题材。于是,这是对道德动机的一种否定性解释。岌岌可危这一图景和幻影应该使人醒悟,以便有助于人们有效防止灾难的实际降临。;
不过,可能的危险是否会让人畏惧这一点似乎很值得怀疑,因为危险不在眼前。后代的命运或者地球这个星球的未来命运在当今很少引起人们的恐惧感,相反,它更多地使人感到压抑。然而,约纳斯认为,并非害怕——害怕自发地、无需人的帮助而侵害人——,而是那种精神上的畏惧已经进入特殊认知的劳顿中。这种畏惧需要两个陪同者:知性,它对某些技术那可能性危险的长远影响具有系统的专门知识;想象力,它把这些危险翻译成直观的唤起人们震惊的画面.约纳斯把这种当下化称作“恐惧启迪学”28。它构成伦理的探寻原则,有助于发现危险并且尤其有助于人们意识已经败坏了的价值。正如人们只有当健康不再是理所当然地存在时,才知道到健康的价值一样,比如考察核技术的危险的教训是,自然是不可侵犯的,而克隆技术的危险教训人们,人类主体具有尊严:“我们只有当我们知道,正在冒险的东西,我们才知道是么东西正处于危险中。”29;
五;
约纳斯的未来责任哲学像任何伦理学一样,提出了它们的价值评估的“终极论证”问题:伦理学企图使人的行动为之负责的价值是如何被合法化的?康德以来的大多数现代伦理学家要么以功利主义方式,要么以理性哲学的方式,使价值的构造围绕主体进行。功利主义的回答从人本身那自私的幸存关切(Überlebensinteresse)出发,得出保护自然、爱自然这一要求。在理性哲学传统中,一个伦理学的开端一再将规范的效用和主体的合理性联结起来,然而,在当今具有广泛影响的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那里,不再和单个意识联结,而是和主体间的共同体相关。这种共同体在论证的明晰性上检验着某种规范的效用要求。和这种价值主观主义相反,约纳斯一生坚持一种价值客观主义立场。他宣布,生命具有独特价值和尊严,非人化的东西也具有这些品质。尊严本身,在一切人类的实利性考虑和或者理性理由的彼岸,使行为主体承担尊重和保护的义务。面对另外一些伦理学开端上的人类中心论倾向,约纳斯以这种方式试图重新联系到自然中心论传统,因为他把所有有机物的自然(本性)都推向了伦理学的中心,而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这样,自然概念就成了责任概念本身的一部分:作为人的责任,不是特别对自然而言,而首先是在自然面前。自然不再是责任的客体,而是责任基础本身,因为自然事实上已经包含了一个不可转让的生存权。这一权利并不意味着一个超验的价值——例如在上帝创世的意义上——而是表明一个自然固有的价值成分。因此,约纳斯的责任伦理学就和那种自然哲学的设想紧密联系起来,并且使之继续前进,正如《有机体与自由》一书所出来的自然一样:因为一切生命争夺其继续生存和发挥所采取的方式,从自身看,包含一种含目的性,在目的性中,肯定可以发现内在精神生活和自由的一些成分。自然的这种自我关照,被导入《责任原则》中,作为形而上学地论证一切生命之自我肯定的方式:在“生命的肯定中,即着重强调对非存在的否定”30,一个要求直接尊重的价值展现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