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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认为,就人与历史的关系而言,虽然,个人创造历史是无意识的,但是在个人行动 中却体现了集体的愿望和要求。萨特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从未驾驶过飞机的黑人在伦敦 附近的机场上偷了一架飞机,而作为有色人种他是属于被禁止飞行之列的,这个黑人在慷慨 赴死地驾机飞行时,可能并不是要作一次示威,而是以死来反抗他的个人命运,但是他 在选择赴死的方式时违反了英国人的种族主义禁令,即冲破了他一生下来就被决定了的不准 他飞行的禁令。因而,他在驾机飞行时所表现出来的是有色人种对殖民者的反抗,是殖民地 人民的集体反抗的一种特殊化,他的行动代表了殖民地人民的集体要求和解放冲动。“这个 死亡,同时意味着他的人民的不可能的反抗,所以它也意味着他同殖民者的的关系,意 味着仇恨和抵抗的彻底性,最后,意味着这个人的内心的计划,他的一种简单明了的自由选 择——赴死的自由的选择” [5] 所以说,个人的行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集体, 进而与整个 社会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行动反映了集体的愿望和要求,同时这种愿望和要求又包含着社 会深层的历史趋势,因而个人的行动就成了历史运动的象征。一旦个人的行动扬弃自身的特 殊性而走向普遍化,人的横向关系就成了现实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甚至成了历史发展和 社会运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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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集团与个人
在萨特的存在主义看来,是根源于个人实践的。然而,我们在历史的运动中经常看 到的是集团的行动。在每一次历史事变中,都显示出了集团的力量,即表现为集团之间的冲 突。集团之间的冲突决定了集团的存在和改变,而集团自身性质、结构的改变和矛盾对立的 平衡或非平衡状况,又决定了历史事变的方向与进程。因此,历史的最直接的承载物是 集团,集团是反映在历史表象上的主体。
但是,集团决不是离开了个人的抽象。萨特认为,对集团在历史事变中的作用的进一步 考察,就会发现历史事变的深层是个人在起作用,集团只不过是个人创造历史的工具和桥梁, 集团也是个人创造的。当然,在个人创造集团的同时,集团又把权力和效力给予个人,接受 这种给予的人也就成了集团的创造物,成了集团的代表和象征。个人永远是不可还原的因素, 一切集团都铭刻着个人的印记。当集团的结构能够包容个人的特殊性时,集团中处处都突出 地显现着个人的特殊性;当集团的内部结构不允许个人的特殊性存在时,那么这个集团无非 是把个人的特殊性普遍化,即集团在整体上表现为个人的个性。因为集团在为自己创造出领 袖时,往往是把集团个人化了。因此,集团也需要从个人那里获得理解,或者说,集团无非 是个人的存在形式。
我们知道,萨特的存在主义是关于个人的人的,但在《辩证理性批判》中,他又是 把人放置在历史之中,放置在具体的集团之中的。因为只有在集团之中,个体才需要在理解 自我的同时也理解别人,并且在这种理解中形成集团的结构和实现集团的功能。也就是说, 集团需要统一的理论和原则来规范集团中的一切个人,而这种理论和原则正是来自于集团中 的一切个人自我理解和理解别人的方式。
萨特认为,集团的形成是根源于外部压力的威胁,这种威胁使每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 自己,因而把自己的命运也看作是他人的命运。比如,在 1789 年 6 月, 当法国国王惧怕发生 一场暴力而把军队调到巴黎时,本来只想到自己而彼此之间相互猜疑的巴黎群众,一下子意 识到国王对他们的不信任,意识到他们即整个巴黎群众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把对自己的威 胁也看作是对其他一切人的威胁来体验,认识到在被国王的军队包围了的巴黎,每个人的命 运是同全体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他们就不再抢劫面包坊而去抢劫军械库,从而 武装起来共同反对国王。由于国王的军队已经开进巴黎,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攻克国王在 巴黎的堡垒——巴士底狱。所以,巴黎市民在攻占巴士底狱中组成的集团完全是由于国王的 军队这一外部因素所促成的。在这种集团中,“个人之间的联结,在其各种真实的形式上, 是在他人那里直接发现了人们自己的它者性的联结。” [6] 是共同的危险把分散的个人实践 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的。
总之,在萨特看来,集团并不是超个人的社会实体,集团仅仅是由个人构成的,是个人 的存在形式,集团的产生和存在都是从属于个人的目的的。所以社会集团与人的关系也就是 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自身的关系。
四 社会集团的类型
社会集团作为人的存在形式并不总是与个人相一致相谐调的,尽管集团是由人结合起来 的,然而一旦人结合成集团,就会出现人与集团之间的矛盾甚至对立状况,随着集团的发展, 集团的内部结构越是有序,集团的组织越是严密,人与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也就越是严重。 就集团是人的存在形式而言,人与集团的对立也就是人与自身的对立。
萨特认为,社会集团主要有融合集团、誓愿集团和制度集团等几种类型。
巴黎群众在共同的危险面前结成的集团,是一个“融合集团”,这个集团的特征是,有 统一的目标和行动,那就是“到巴士底狱去!”同时,统一的目标和行动并未抹杀个人的个 性和自由,相反,统一的目标和行动正是个人实践和自由意志的体现。萨特说:“融合集团 的主要特征是自由的突然恢复。” [7] 在这种集团中, “每个个人都以一种新的方式发生反 作用:不是作为个人或他者,而是作为共同的人的个别体现。” [8]
融合集团只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一旦共同的目标实现之后,融合集团就会昙花一现地 消失了。巴士底狱被攻占,巴黎市民就可以解散回家了。因为融合集团在恢复了个人自由的 同时必然面临着遭到个人自由破坏的未来。一切人的个人自由只能够实现瞬间的结合。如果 去维护集团的形式,个人自由就得不到张扬,而维护个人自由就只能否定集团。也就是说, 个人可以自由地组成融合集团,也可以自由地退出这个集团。
因此,我们在历史中经常看到的是另一种形式的集团,即“誓愿集团”。誓愿集团是由 其成员宣誓牺牲自己的自由去保卫公共自由而组成的集团。誓愿集团是建立在誓言的基础上 的。从这种集团的内部机制看,它取决于两个因素:友爱和恐怖。成员间的友爱可以对个人 起到约束作用,促使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但仅仅靠友爱来约束个人并进一步维系集团是非 常不可靠的,它还需要借助于恐怖来强制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也就是说,集团需要把外在 的恐怖内在化,向其成员揭示:一个外在的恐怖就存在于他们身边,他们只有处在这个集团 之中才能抵御这个恐怖。因此,誓愿集团不在于促进友爱,而在于抵御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