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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德格尔如何面对康德的实践哲学?
卡西尔认为,康德通过他的伦理学对“理智模式”实现了一种突破,有限性成了超越的。他问海德格尔:“是否愿意放弃这整个客观性、放弃康德在伦理、理论和在《判断力批判》中所倡导的那种绝对性形式?他是否愿意缩回到有限的生物?或者,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对于他来说,向这个领域的突破在何处?”(14)实际上,卡西尔的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主张,即康德的主要问题是自由的可能性问题。对海德格尔来说,“自由是如何可能的问题”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自由并不是理论把握的一个对象,而毋宁是哲思的一个对象。这一切只能意味着除了在解放的活动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自由,对人来说理解自由的唯一一条也是正确的一条道路就是人的自我解放。海德格尔指出:“自由只是在解放之中并且只能在解放之中。与人类自由的唯一相合的关联就是人类自由的自身解放。”(15)
海德格尔认为康德哲学的主要论题是人的有限性。按照他的观点,人本质上被限制在他的认识中,而认识主要是直观,直观则主要表现为接受性。对人来说,获得无限是不可能的,人趋向于超越恰恰证明了他的有限性,甚至是绝对命令。对海德格尔来说,也仅仅示范了这种有限性。在他看来,自由首先是此在的自由,是适应其命运的有限和在历史性天命中的安置,自由因而扎根于人的有限性之中。其次,更深远的是存在的自由的显示(同时也是遮蔽),其划时代的意义是馈赠,而意义的获赠都源于存在而非人,人的规则乃是存在所定。所以海德格尔说:“解放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意识的构形图象而言以及对于形式王国而言成为自由的,而是在于:对于此在的有限性而言成为自由的。”(16)海德格尔问道:“人们通向无限性的道路是哪一条?人们能够分有这种无限的方式是哪一种?”(17)卡西尔回答,只有通过形式的媒介,这才是可能的。正是这种形式的中介功能,作为实存呈现出形式,人能够把它经验为一个客观的形象。只有如此他才能彻底地解放自己。在卡西尔看来,“人不可能从其固有的有限性跃入一种实在论的无限性。但他可以并且必须具有能将他从其生存的直接性中引入到纯粹形式的区域中去的越度(die Metabasis)。而且他只能以这种形式来拥有其无限性。”(18)人所创造的精神世界就是其无限性的印记。所以卡西尔认为,无限性不仅是对有限性的褫夺的规定性,而且是一个特有的领域。对卡西尔来说,人的符号构造的能力不但构成了自由可能性的一个条件,而且包含着一种内在的自由、能力或人的自发性。而文化,就是人渐进的自我解放的过程。因此,对卡西尔而言,人并不只是一个接受性的存在,毋宁是人用心灵的一种源始的能力或自发性去面对每一个感官知觉,这就使作为符号构造的人成为一个完全表达性的和规范性的存在。可见,卡西尔意图通过文化来对意义进行建基的工作,主张依靠人类自己的作品的内在必然性和持久性来战胜人类生存的偶然性和有限性。
卡西尔认为,对康德来说,“认识的有限性”学说必须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必须在双重“视点”下来看待这个学说,双重视点是康德在先验哲学的领域中提出的,也是他始终坚持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始终注视着两个不同的目标点,必须十分谨慎地把“感性世界”与“理智世界”、“经验”与“理念”、“现象”与“本体”彼此区分开来。康德关于认识之有限性的特征只有在这双重视点下才获得其充分的意义。在卡西尔看来,先验哲学本身并不涉及创造对象的问题,它并不涉及对象的绝对存在,因而不涉及其存在的绝对根据,也就是说,它涉及关于一般对象的认识方式,就这种方式是先验可能的而言。因此,就知性不要求把握那些绝对的对象,更不用说它从自身创造性地产生这些对象而言,知性是“有限的”;然而,就对诸有条件者的综合中的绝对总体性是属于它要完成的独特而根本的任务来说,知性又是无限的。一是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对康德来说,毫无疑问,一切纯粹理论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并且必然是受时间限制的,但从实践理性的角度来说,在康德那里,这样的限制就会被打破,因为借助于自由理念的无条件性,现在已敢于闯入纯粹“理智”,闯入超感性和超时间的领域。《实践理性批判》表明,自由的理念虽然不包含对超感性的实体的直观,但它确保了对理性存在者的超感性的规定。只有道德法则的无条件性才使我们超越了单纯现象性(感觉的和时间性的)的存在的范围,最终将我们带入一个具有完全不同秩序的中心和焦点。
从康德的实践哲学出发,海德格尔通过此在来追问存在的意义,难免不让人怀疑他只是把有限的人作为言说着、揭示着存在意义的工具。在存在面前,人只有谦卑地聆听它的道说,没有要求张扬自己尊严的权利。因为“本质性的东西并非人,而是存在,即作为绽出之生存的绽出状态之维度的存在。”(19)人是被存在本身“抛”到存在真理之中的,在存在真理的历史中,人是“无家的”。卡西尔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远不是一种对存在真理的表达,只不过是蒙人的罗曼蒂克式的自然主义,人类自由被牺牲在历史性存在的祭坛上。海德格尔“被抛”的此在的个人“命运”淹没和感恩戴德于存在之“天命”中,既不通往实证的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也不通往道德与社会正义的理想。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卡西尔与海德格尔之辩,不仅仅是对康德不同立场、不同解读的争辩,而且还是两种文化的争辩,卡西尔主张,意义之起源必须放置在人的维度内,实际上,必须放置在社会的维度内;海德格尔则主张,意义必须依据更大的超越而非经由依附于文化、符号形式和自我的知识来理解。
注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①海德格尔在1935年夏季学期的《形而上学导论》的讲座中对卡尔纳普的攻击作出了回应。
②卡尔纳普的博士论文《论空间概念》是在李凯尔特的学生布鲁奴·鲍赫的指导下完成的,而且卡尔纳普早期的哲学生涯包括他的《世界的逻辑构造》(1928)都明显地受到了鲍赫、李凯尔特、卡西尔以及纳托普著作的影响。关于海德格尔与新康德主义的渊源,我在《海德格尔与新康德主义》一文中有初步的探讨,具体参见《世界哲学》2007年第3期。
③卡西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评海德格尔对康德的解释》,《世界哲学》2007年第3期。
④吕迪格尔·萨弗兰斯基:《海德格尔传》,靳西平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