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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格物致知”是朱熹认识论的基本命题,体(2)

2014-04-24 01:09
导读:三、在认识的发生上。朱熹提出“格物”乃认识之源 朱熹提出:“格物者,知之始。”“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即“格物”乃认识

    三、在认识的发生上。朱熹提出“格物”乃认识之源
  
  朱熹提出:“格物者,知之始。”“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即“格物”乃认识之源。在朱熹看来,要认识事物的“理”,就应该“应接事物”、“与物接”即去接触事物,原因有二:其一,“盖有是物必有是理,然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故因是物以求之。”(《朱文公文集》卷十三)也就是说,必须通过接触有形的事物而认识无形的事物之理。我们知道,作为具体事物来说,是有其形体的,而作为事物的一般规律来讲,是没有形体的,看不见摸不着,他只能通过有形体的具体事物的运动体现出来。因此必须通过接触具体事物而认识事物之规律。其二,朱熹认为同万物一样,人心亦具内在之理,但它从形上向形下落实时,由于禀气的影响和后天外物的蒙蔽,欲望的搅扰,原本诚明的“天理”就变得晦暗了。所以,必须通过“格物”来认识“理”。鉴于人心中之“天理”和万物之“理”本只是一个,人才可以通过“格”心外之事物来明白心中之“天理”。在如何格物的问题上,朱熹强调对外在事物的考究,在接触外在客观具体事物的过程中穷究其理,反对将格物虚化为格心。朱熹说:“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朱熹以“格物”比为吃果子,“先去其皮壳,然后食其肉,又更和那中间核子都咬破始得。若不咬破,又恐里头别有多滋味在,若是不去其皮壳,固不可。若只去其皮壳了,不管里面核子,亦不可。格物,谓于事物之理,各极其至,穷到尽头,若是里面核子未破,便是未极其至也。”这个吃果子的过程,自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之意;这个去皮破壳而吃,也有获得对果子认识的意思。可见,朱熹在讲具体一草、一木、一事、一物的时候,其“格物”说不但蕴涵认识的来源,而且具有唯物主义闪光点。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四、在认识的目的上。朱熹强调既要“穷理”。又要达到对事物“至极”的认识
  
  “格物”是“致知”的方法,“穷理”又是“格物”的内容和目的。而“穷理”的“理”是朱熹哲学的最高范畴,他赋予“理”多种含义、多种用法。首先,理是万物之“所当然”与“所以然”。万事万物莫不有“其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这是理的最基本的含义。其次,理是“条绪”。“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朱子语类>卷一)“理是条理,有文路子。”(《朱子语类》卷六)“条理”、“条绪”就是事物运动所遵循的基本秩序,即规律性。最后,理是“使之然者”。“是孰使之然哉?乃道也。”(《朱子语类》卷七十四)“道”就是理。由此而知,“穷理”就是研究事物之理,探讨每一事物的内在规律。从目的上讲是要穷尽事物的所当然,也就是要探求事物的道德准则,从实现目的的手段上讲是要穷尽事物的所以然,也就是要探求事物的内在联系与规律,对事物作知识性的追求。陈来先生有一段话对此作了较为公允的评价,他说:朱熹“格物的目的最终要达到对事物的‘所以然’和‘所当然’的了解。所以然和所当然都是指理。‘所以然’主要是指事物的普遍本质和规律,‘所当然’主要指社会的伦理原则和规范。”所以,朱熹主张的格物穷理,就其终极目的和出发点而言,在于明善,而就格物穷理的中间过程所括的范围来说,又包含着认识事物的规律与本质。
  所谓“至极”。即要把事物之理推到极至,这实际上是研究事物的一般规律。所谓“极”,有绝对的意思,物理无穷,穷理无尽,但理有“至极”,故要穷到极处。这里不能简单理解为只是“穷”绝对的理本体,这里包含着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的过程。穷理须是穷穷得尽,得其皮肤是表也,见得深奥是里也。知其粗不晓其精,皆不可谓之格。而朱熹提出“至极”的根据则是他的“理一分殊”说,“理一”即是“总天地万物之理”的“太极”,但天地万物又各有本于“理一”且互不相同的理,这即是“分殊”。这就说明具体事物的物理虽然各不相同但又都是普遍的宇宙之理的表现,具有共性,所以“穷理”即可由一物之理推知他物之理。最后达到体察共有之理的目的。朱熹这一认识是深刻的,反映出他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认识的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五、在认识过程上,朱熹提出了“积累”与“贯通”说
  
  朱熹继承了程颐由积累到贯通的认识论思想,程颐认为人们不可能只格一物便通万理,而必须不断“积习”,他说:“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道。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朱熹对此加以继承并作了进一步发挥,他说:
  天下岂有一理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如颜子高明,不过闻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须是逐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
  他强调在“积累”阶段,人的知识只能持之以渐,“铣积寸累”,一点点地积累,一步步地前进,“今日既格得一物,明日又格得一物,工夫更不住地做。如左脚进得一步,右脚又进得一步,左脚又进,持续不已”。物要一件件去格,理要一桩桩地穷,这样的认识是有层次的,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粗而精的过程。“理会一重了,里面又见一重,一重了又见一重。以事之祥略言,理会一件又一件;以理之深浅言,理会一重又一重。”尽管朱熹并没有明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但他把认识看成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过程,具有较高的学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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