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与东方自然观(3)
2014-06-19 01:27
导读:方法 的重要范畴比兴,则更是建立在心物相应交感、物物连类无穷的理解之上(诗重比兴,兴则因物感触[13],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1
方法的重要范畴“比兴”,则更是建立在心物相应交感、物物连类无穷的理解之上(“诗重比兴,兴则因物感触……”[13],“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14] 刘勰《文心雕龙.比兴》:“诗人比兴,触物圆览”[15])。甚至连“神思”这种似乎最富于“主观性”的
想象活动,中国文论也并不是以纯粹
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取其抽象程式,而是视之为心物联动的自然奇迹(“思理为妙,神与物游”[16])。由此,我们不难明白中国文艺和文论为什么会形成不求机械明确的陈述,而是充满象征暗示寄托的美学特色。对此,有人说是抒情性、写意性,用李东阳的话是“贵情思而轻事实”[17],实际上这并不表明中国文艺美学是主观虚幻的,而是表明它着眼于自然存在的完整联系和心物一体的流动性、转化性的追求。它们那种主客不分,“真”“假”不辨,人物换位,心性相牵的描写和思理,看似“融而未明”[18],其实是出于对人与自然浑灏关连不忍割裂的深邃领悟和包容性的大爱,是出于中国自然观对万物循环不已、各率其性、自主自为而又齐一共化的本性的理解。
这里稍作补充:中国思想、美学文论中的“心物”关系,不能
简单地用西方的主客关系来注解。它们是两个含义不同的问题。心物关系不涉及抽象意识与没有意识的抽象物质的关系。在中国哲学中,“物”常是指“事”,特别是与人心性德行有关之“事”(如朱熹说过:“物犹事也”,“天下之事,皆谓之物”)[19]。至于自然原生之物,也可以说是“天物”,它们是各有其“天性”的。“心物”关系应看作是天人关系的推演。在天人关系中,与天相对而论的人,又并不是一个与天分离冲突的对象,而是互相包容的部分。古人谈人性时,每每重在人的自然性,也即天性、本性(如“食色性也”就强调人的自然需求)。而中国古人在理解人的社会性(即建基于“人能群”的的天性)时,也是以自然血缘的“天生”关系为其
政治依据的(如儒家)。或者说,中国的社会
政治思想家在推出自己的主张时,必须寻得自然天性的理据(至少是在立论的逻辑上--如理学所谓“天理”)。此中实含有中国文化深刻的一贯性:不主张与天有违的人性,任何社会设计都应有天然自然的理由,人的智慧在乎顺天而为,顺自然本性而为,这意味着人的活动性并不发挥为意志抽象、人格自决、与天相争的“主体精神”[20]。于是,心物关系中的“心”,便不过是人作为万般“天物”之一的特有特性而已,正如其它事物亦各具其性一样。也就是说,中国哲学中没有象西方那样,以人有精神智慧为藉口,将人提升到“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的超然地位。人固有其心性精神,但它不仅不排斥,而且是平等于、联系于、亲近于其它“物”性的。从而,文学的主题和评价的取向,也是建立在对自然与人性灵动结合的关系之上的。
[1] 香港《今日东方》1996年12月创刊号“卷首语”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 老子《道德经》第四十章
[3] 《庄子。知北游》郭象注
[4] 《庄子。知北游》及郭象注
[5] 《庄子。齐物论第二》郭象注
[6] 《庄子。知北游》郭象注
[7] 郭象《庄子序》
[8] 参吴国盛《追思自然》,《读书》1997年第一期.3-10页
[9] 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10] 钟嵘《诗品序》
[11] 刘勰《文心雕龙.时序》
[12]刘勰《文心雕龙.物色、体性》
[13]方东树语,转引自胡经之《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82页
[14]李东阳《麓堂诗话》
[15]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16]刘勰《文心雕龙.神思》
[17]李东阳《麓堂诗话》
[18]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19] 近年哲学界讨论此问题的文章,笔者主要参《新华文摘》1996第五期转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一期宫哲兵文《中国古代哲学有没有唯心主义?》。该文并引王阳明解“格物”说:“我解‘格’作‘正’字义,‘物’作‘事’之义。”“事”常常就是“人事”即人的活动,例如人类社会伦理道德之事。又引孟子说:“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曰: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此物”即为不仁不义之事。孟子的名言“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相当于说“仁义礼智等许许多多的道德,它们都已具备在我的本性之中了,我通过反省体认而获得了最高的德行,没有比这更快乐的了。 ”
[20] 同参上文,关于精神,先秦《管子.内业》说:“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故人是包含了天之“精”气的地上“形”物。从概念的层次说,人并不比“天”更高,而“精神”也不比人高,“在各家各派的哲学著作中,我们从未看到将人的概念等同于精神概念,人概念总是比精神概念高一层次,精神是人所包含的一个方面。”
三、中国自然观对自然的认知方式影响了中国文艺美学的观感方式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西方自然观的发展使逻辑理性、技术理性成为人处理自然的权威方式。近代卢梭关于理性主义把自然弄得“暗淡无光”的诉怨[1],终于发展为尼采式的激切控诉:“逻辑和机械论只对最肤浅的东西才有用武之地”[2]!但近现代浪漫思潮之张扬个性精神,我们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又不过是把原由理性担任的强暴自然的角色,转换由掺合着个性意志的主观神秘直觉来承担。中国思想对自然的认知,尽管也强调个体性,但其基本点在于通过自然物性和人的本性的感发调适,来体验、见证宇宙人生浑灏一体的真实存在。其特色在于:重视个人直接的感觉,强调具体生动的经验(“目击而道存”、“寓目理自陈”);认知的结果在于体悟无所不在的道;又因“道”本非形上之物(如前所述),所以悟道并不导致西方理性用逻辑抽象割裂自然的知识分类或神秘的上帝信仰,而是导向于终极的“无”。宇宙万有的现象存在和现象之外的虚无其实就是一回事。机械地类分“天机”或强行地在自然之上树立超自然的权威力量,在中国古人看来是反失其真的建构,完全与“妙造自然”[3]的本真秘密无关。如果说,西方的逻辑学理是西方文化对自然的认知方式的典型体现,那么,中国对自然的认知方式,则可以说以文艺活动为最佳表现。中国美学文论强调艺术活动在体物、察物、感物中展开,以物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