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一)(4)
2015-01-04 01:06
导读:1988年,哈耶克发表了《致命的自负:主义的谬误》(如上所论,这里的“谬误”是上的)。这本不到二百页的小书如同作者集毕生思考提炼所得的一幅抽象画
1988年,哈耶克发表了《致命的自负:主义的谬误》(如上所论,这里的“谬误”是上的)。这本不到二百页的小书如同作者集毕生思考提炼所得的一幅抽象画。一本抽象的书是要读许多遍的。我不认为我已经完全读懂了这本书,但是作为初步的理解,我想用三个相互关涉但各有侧重点的“命题”来概括哈耶克在这本书中的思想,同时也概括地阐明了我个人对哈耶克思想体系的看法。二、命题一:演进理性与哲学阐释学是一致的《致命的自负》第一章——“在本能与理性之间”,哈耶克写道:“心灵是文化演进的产物,不是文化演进的向导。心灵更多地基于模仿,而不是基于明智或理性。”哈耶克论证说,人由动物状态进入文明,是靠了从传统中。人并不是生而具有聪明、理性和良知。人必须通过才变得聪明、理性、有良知。所以不是我们的智慧造就了道德,相反,正是在道德规范下的人际活动使理智得以成长。从动物本能到人类理性的进化桥梁是传统。哈耶克早在写《感知的秩序》时就提出了这个看法。受其。波普在《自我及其脑》中更进一步论证了这个看法[12]。这一命题侧重讨论哈耶克和波普关于“理性的局限性”的看法不仅承接着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传统,而且与哲学阐释学有着基本的一致性。这一命题与哈耶克哲学的关系将在命题二的讨论中展开。这一命题所涉及的道德与理性的关系将在命题三中进一步展开。
“演进理性”(evo1utionary rationality)是哈耶克为他和波普的理性概念起的名字。哈耶克的哲学思想首先受到奥地利学派导师门格尔和米塞斯开创的社会论的影响。门格尔是维也纳小组成员,
数学家。他开创了做为现代学价值论基础的“主观价值”[13]。门格尔是韦伯的同人,和韦伯一样,他强调人的行为的“主体性”、“意义”、“自由意志”,以及人与人相互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他毕生的努力是反对当时(十九世纪下半叶)社会科学中,把人类行为当做物理现象来研究的科学主义倾向。另一方面,与韦伯社会学不同,门格尔相信经济学应当以普适性命题来表述。因此他一直与之对抗的另一种倾向就是经济学中的社会学或主义倾向。门格尔的这—努力到了米塞斯那里变得更为彻底。米塞斯提出所谓“实践科学’’(Praxeo1ogy)以代替所有研究人类行为的社会科学,并且强调必须从反思人类行为得出一组先验假设,然后逻辑地推导出有关人类行为的全称命题[14]。我们看到,米塞斯的这一方法已经与后来波普的否证主义方法非常接近了[15]。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在我所理解的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中,我看到维也纳小组对该学派产生的两方面的影响:(1)马赫的经验主义和“感觉”的影响,与来自德国学派的韦伯的“意义’’理论一起,反映在门格尔的主观效用理论中。也可以认为(从哈耶克的回忆看)正是马赫的思想引导哈耶克发现了休谟。现在,新奥地利学派更涌现出例如拉赫曼(Ludwig M.Lachmann),马赫卢普(Fritz Machlup)及其密友,著名的现象学社会学家阿尔佛莱德·舒尔茨(Alfred Schurtz),他们试图把韦伯的“意义”理论和哲学现象学引入到经济学中来。(2)从反面来的,维特根斯坦(他是哈耶克的年长十岁的表兄)的逻辑实证论和分析哲学的影响。根据哈耶克的回亿,维特根斯坦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对真理的诚挚追求和他那种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态度。这显然给哈耶克提供了他后来猛烈批评的“德国的个人主义”(见本文下篇)的典范,哈耶克指责为“过分的理性主义” 吠哈耶克本人而言,除了继承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和康德道德哲学的传统以外,由于长期客居英国,他又浸淫于英国经验主义(培根、洛克、贝克莱、休谟)传统中,并且与卡尔·波普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把波普和他自己的知识论叫做“演进认识论”(evo1utionary epistemo1ogy)。为了阐明演进理性,我必须从哈耶克1952年的心研究——《感觉的秩序:理论心理学基础之原论》开始论述。在这本著作里,哈耶克把他的“自发秩序”概念来解释人类以及生物的感官。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同时在三个层次上演进:(1)物种的演进。这包括感觉器官和各种神经系统的进化。受到当时已经颇具影响的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的启发,哈耶克认为人脑及其感觉器官的形成与进化可以理解为:生物体在运动中寻找机会和应付外界不确定性事件时按照进化论选择所形成的“自发秩序”。为哈耶克这本书写审阅报告和前言的心理与脑解剖专家艾克尔斯教授后来在七十年代与波普合写了《自我及其脑》。(2)文化的演进。在这一层次上,“自发秩序”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协调人们行为的制度。并且同样是在生物体或群体主动寻找机会和适应环境不确定性时,通过长期竞争形成的。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竞争”对制度演进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哈耶克批评那种把他的文化演进理论等同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看法。在《致命的自负》第一章第五节里,他批评了来自两方面的错误看法:首先是当时的社会学家的看法,认为语言、道德、以及其他社会制度,都通过选择并且以某种基因遗传的方式演变。这一看法完全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从康德道德哲学的角度看是不能接受的。其次是当时理性建构主义者的看法,认为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随意地选择语言、道德、以及其他社会制度。对这一看法,正如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第五章诘问的:“如果理性必须追问我们服从道德以及其他所有秩序的理由,那么理性是否应当追问我们服从理性或基本思维逻辑的理由呢?”哈耶克的这个[司题正是伽达默尔迫间笛卡尔的问题:如果思考着的“我”可以怀疑一切,那么这个“思”为什么不可以怀疑“思的来源”呢?所以正确的逻辑应当是:由于我的“存在”,所以我有了“思考”。(3)心智的演进。除了物种和文化的历史之外,每一个个人都有自己的从出生到死亡的心理演进史。这里哈耶克引述了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每一个人的心理秩序都是这个人积极寻找发展机会并且适应环境不确定性的产物。我们看到,在所有这三个层次上的演进,都不可能是“理性设计”的结果。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在这三个层次上,长期的演进积累了巨大的知识财富,我们的“理性”才得以慢慢学会理性,存在着的“我”学会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