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与至善:论朱子对《大学》阐释的一个向度(4)
2015-04-04 02:35
导读: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见,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也。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
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见,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也。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自有天然之中。(《大学问》,《王阳明全集》卷二六,续编一)
就王阳明的这一看法来说,只要致其作为至善发见之良知,就可以随感随应,自然能够知是知非而有其天然之中。可以认为,王阳明这里所用的“至善”一词,只是顺着《大学》文本说而已,其“至”字大体上只是虚说,“善”与“至善”二者并没有什么严格的义理区别。而在朱子看来则不然:
至善虽不外乎明德,然明德亦有略略明者。须是止于那极至处。(《语类》,卷14第106条,董铢录,同卷第167条同此,无“止于”之“于”字)
可见,天命之性虽为至善,但它并不能象王阳明所说的那样,能够自然地本体洞然,随感随应而无不至善。虽然天命之性必然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时时发现,所谓“介然之顷一有觉焉”,(《大学或问》)但由于气禀与物欲之故,这一时一地之明觉(或王阳明之良知)并不意味着能像明德之本体一样也同样是至善。这也就是说,“至善”的根据虽然不外乎“明德”,但在现实中,“明德”却并不就等于是“至善”,更多人“明德”之发见可能只是“略略明者”。如朱子举齐宣王见牛之觳觫而生不忍之心为例说:“这便见恻隐处,只是见不完全。及到‘兴甲兵,危士臣’处,便欲快意为之。是见不精确,不能推爱牛之心而爱百姓。”(《语类》,卷14第82条,黄卓录)明德一时一事上之略略明者,如齐宣王所生的恻隐之心那样,其用心无疑也是善的,但却不能说是至善。在朱子看来,“若十件事做得九件是,一件不尽,亦不是至善。”(《语类》,卷14第100条,震录)更何况只是暂明暂灭之明德乎?对于朱子来说,一个人要使其明德“略略明者”并不难,因为人心之灵总有发现处,“便教至恶之人,亦时乎有善念之发”,(《语类》,卷14第83条,子蒙录)真正难做到的是将此日常生活中萌现出的善念之发推明开来,以致于极致而复其本体之明,这才是“止于至善”之工夫。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明白了我们的“明德”有“略略明者”与“明到极处”的差别,也就不难理解善与至善的区别了。然而,我们不免要问,为什么常人的明德在一般的状态下(圣人不在讨论之列),其明德只会略略之明?从工夫上说,为什么说真正难做到的不是“善”而是止于“至善”?
三
在朱子看来,天赋人之明德之所以不能“大用全体昭晰无遗”,其原因就在于“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章句》)因此,从根本上说,所谓“止于至善”,首先就是要对治气禀物欲到极致,做到“尽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章句》)可以说,朱子为学之宗旨,亦不外此。XXIV
在宋明道学家中,对气禀物欲最为强调者恐怕莫过于朱子了。在朱子看来,气禀物欲对人生修养有着极其巨大的负面影响,《或问》说:
故其所赋之质,清者智而浊者愚,美者贤而恶者不肖。又有不能同者,必其上智大贤之资,乃能全其本体而无少不明。其有不及乎此,则其所谓“明德”者已不能无蔽,而失其全矣。况乎又以气质有蔽之心,接乎事物无穷之变,则其目之欲色、耳之欲声、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所以害乎其德者又岂可胜言也哉?二者相因,反复深固,是以此德之明日益昏昧,而此心之灵其所知者不过情欲利害之私而已,是则虽曰有人之形而实何以远于禽兽。
《语类》中也说:
先生问:“‘顾諟天之明命’,如何看?”答云:“天之明命,是天之所以命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然天之所以与我者,虽曰至善,苟不能常提撕省察,使大用全体昭晰无遗,则人欲益滋,天理益昏,而无以有诸己矣。”曰:“此便是至善。但今人无事时,又却恁昏昏地;至有事时,则又随事逐物而去,都无一个主宰。这须是常加省察,真如见一个物事在里,不要昏浊了他,则无事时自然凝定,有事时随理而处,无有不当。”(卷16第7条,杨道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