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2)
2015-07-18 01:13
导读:第二,认识主体的差异性的不良影响。认识主体的社会差异性更多地妨碍着人们达到认识上的一致性,因此它所造成的负面效应比自然差异性造成的要大得
第二,认识主体的差异性的不良影响。认识主体的社会差异性更多地妨碍着人们达到认识上的一致性,因此它所造成的负面效应比自然差异性造成的要大得多。而且,由于自然认识主体间更多地掌握着共同的逻辑思维工具,因此认识主体的社会差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认识中造成的主观性比起自然科学来又要大得多。由于人们所在的社会群体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所属的民族和国家不同,所在的年代不同,所处的当时当地的社会环境不同,因此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各不相同。这样当他们作为认识主体发挥各方面认识功能时,也往往按照他们个人的风格、方式、特点各行其是,按照各自的方式去创造,其结果是把各种各样的主观随意性、武断性、片面性带入认识过程。以个别代一般,以特殊代普遍,以主观有效性代替客观有效性,由此造成了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
第三,实践发展的差异性的不良影响。这是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产生的终极根源。实践发展的差异性不仅表现为横向的差异性,即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实践发展水平上的差异,而且更重要的表现为实践发展的历史性,即以往的实践发展水平较之现在的实践发展水平、现在的实践发展水平较之未来的实践发展水平,总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实践发展的差异性造成不良影响也即是实践发展的相对不完善性。实践发展的这种相对不完善性决定了人们只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上去从事认识活动,因此认识主体性也只能在有限的水平上加以发挥,总是带有不完善性。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这种不完善性会越来越小,认识会越来越客观,因此相对于未来的发展阶段来说,现在的认识总是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性,现有水平的认识主体性总是会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而这正是由现在的实践发展水平与未来的实践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决定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承认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并不否定知识的客观性
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意味着认识主体在发挥各方面功能时也会把各种各样的主观性带入认识过程,那么这对于知识的客观性有何影响?是否意味着人们再也不可能达到知识的客观性了呢?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对于知识客观性的达到确有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就在于:它造成了知识客观性的相对性,这种相对性表现在知识的客观性只能是相对于一定的历史时期而言的。知识的发展是一个无限的客观化的过程。从总体上看,我们现在说知识的客观性,只是相对于以往历史时期和现在而言的,随着实践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将更加客观化,无论是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还是自然科学知识都是如此,因此知识客观性的这种纵向的相对性在所有知识中都存在。知识的客观性同事物的其他性质一样,也有程度上的强弱之分,即知识的客观性也有自己量的规定性。否定这一点,会导致把知识的客观性绝对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知识的客观性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例如波普就曾提出“逼真度”这一概念;皮亚杰则认为:思维和存在的一致是一个过程,“客观性是作为一种过程不是作为一种状态开始的;客观性是通过逐步接近而困难地达到的”。(注: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第92页,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罗蒂也认为,主观性向客观性转化的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尽管他们对客观性的理解存在各种偏差,但他们看到知识的客观性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点还是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的。
知识客观性的相对性并不否定知识客观性本身,正如事物存在的相对性并不否定事物本身的存在一样。知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事物的本质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因此知识不断达到客观性,其客观性越来越强,这一点是绝对的。
因此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造成了知识客观性的相对性,这一点不应看作是对知识客观性的否定。相反,正是由于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的存在,才提供了知识发展的必要性,开放了知识客观性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使知识的发展能够在不断超越认识主体性的负面效应的过程中走向新的客观性。因此知识的客观性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是知识的客观性在发展过程中的动态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