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语言哲学思想发微(1)(2)
2015-10-04 01:16
导读:二、“言无实不祥”、“言近而指远”——孟子的语用学思想及其判别语言好坏的标准论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孟子·离
二、“言无实不祥”、“言近而指远”——孟子的语用学思想及其判别语言好坏的标准论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孟子·离娄下》)意思是说:言论没有内容,不充实,不真实,是不好的。这就涉及到语言的两个标准,一个是充实,一个是真实。“充实”的标准实际上是质与量的高度统一,是一种尽可能以少的量表达高的质的会话标准;“真实”的标准是一种伦理道德标准,主要是要做到语言无欺、诚实无妄。现代西方著名的语言学家格莱斯(Grice)在其著作《逻辑与会话》中提出了人们交谈必须遵守的“合作原则”,“合作原则”包括四条准则,其中前两条即是量的准则与质的准则:量的准则要求尽量提供对方所需信息,不提供冗余信息;质的准则要求只讲真实的话。格莱斯所谓量的准则与孟子所要求的“充实”旨趣相同;其质的准则与孟子所要求的“真实”目的无异。可见,孟子所提出的“实”的标准与格莱斯所提炼的“合作原则”在精神实质上是相通的。在孟子看来,好的语言应是质与量高度统一的典范,所以他反对“空言”。空言者或言而无实,或远离人生实际,或如杨子为我、墨子兼爱之类不近人情的东西,都是孟子反对的对象;同时在孟子看来,好的语言还应该符合伦理道德的标准,要“真实”,要“无妄”,做到“语言必信”(《孟子·尽心下》)。语言要符合这两个要求是很困难的,所以孟子主张慎言。他说:“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孟子·离娄上》),其意思是说,人之所以轻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责故耳。这实际上是孔子“讷于言慎于行”思想的进一步深化。
孟子要求言而有实,有具体的内容,要保持语言之质与量的高度统一,这无疑是正确的,在中国语言哲学发展史上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贡献。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孟子关于语言标准之“实”,主要还不属于逻辑判断所要求的“真实”。他所指的“实”更多地属于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它所揭示的并不是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这一语言哲学的根本问题。正因为如此,孟子所说的许多有实之言,颇类一般逻辑的名义上的定义(verbal definition),而不是实质的定义(Substantial definition)。如:“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孟子·离娄上》)这里所讲的仁、义、智、礼、乐的实,不是从一般的事实中概括得来的,因而只具有伦理道德意义,不具有实质性意义。因此孟子所谓“言无实不祥”也就只是一个伦理命题,“实”的真实含义还是以儒家的“礼义”为其主要内容,这也正是孟子所谓“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孟子·离娄上》)的原因之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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