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政治的新论证-对《尊德义》的一种解读(2)
2015-10-24 01:08
导读:(8)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 德可易而施可转也。有是,施小有利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
(8)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 德可易而施可转也。有是,施小有利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害转而大有利者有之 。行此度也,然后可逾也。因恒则固。察曲则无僻,不党则无怨,尚思则无惑。——“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是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咸有一德”。德与施,均是为治之方,但根本上说,率民向方唯德可,是即“因恒”。
(9)夫生而有职事者也,非教所及也。教其政,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故终是物也而 有深焉者,可教而不可疑也。可教也而不可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尊仁、亲忠、敬庄、归礼 、行矣而无违,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 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为乱矣。爰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深化前一章的论题,教之效率高于政,效果优于政。修道是行为的践履,而不是知识的探求。
(10)君民者治民复礼。民除害智,□劳之报也。为邦而不以礼,犹户之无枢也。非 礼而民悦哉,此小人矣。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治民非生而已也,不以嗜欲害其义。报民 爱则子也;弗爱则雠也。民五之方格,十之方争,百之而后服。——礼与伦是基于天 道与人情的社会和个体的行为范式,“治人伦以顺天德”是君主为治的不二法门。
(11)善者民必富,富未必和,不和不安,不安不乐。善者民必众,众未必治,不治 不顺,不顺不平。是以为政者教导之取先。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弗德争将。 教以辩说,则民势陵长贵以妄。教以艺,则民野以争。教以技,则民少以吝。教以言,则民 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面利。教以权谋,则民淫昏远礼无亲仁。先之以德,则民进 善焉。——“修道之谓教”,此教是有特定内涵的,须“先立乎其大者”即德。否则滥加施与,非但不足以劝善,反沦为恶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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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故为政者,或论之,或议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凡动民必顺 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重义集利,言此章也。——在道的大前提下讨论君主的性 智养成及政策选择诸问题,强调一个“顺”字,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所顺者何?天道,民心。
二
由于利益集团间力量对比的变化,社会结构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重组,反映在制度层面就是 礼崩乐坏。在儒家看来,以礼乐为主干的先王之道乃是体现着社会正义的政治智慧,因而仍应为君主们所执取谨守。当然,他们的诉求只能寄望通过逻辑的力量来实现。通观全篇,《 尊德义》的论证可谓义正辞严。这主要是其论点有一个由道与德、德与恒、教与政诸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组成的理论架构为之支撑。
道与德,先秦时期道的概念主要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系统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述。一般认为,儒家所说的道偏重于述指伦理与政治的规范,是一种价值的应然;道家所说的道则是对形上本体或普遍规律的描述。如果按照
人类学家的说法,作为儒道二家核心范畴的道实际应该是“图腾制度的原则”,与马那(Mana)没什么不同。“老子、孔子并没有创始道的哲学概念。此种图腾文化的原则在这些哲学家兴起之前早已经存在了。”
“姓者,性也”。 李玄伯先生“姓即图腾”的判定可以视为人类学逻辑的实际运用。他也认为“马那实即中国 所谓性,与图腾马那实即同性”。
如果可以将图腾崇拜概述为在初民意识中,图腾是其自身及诸多生命体的生发之源,自身及诸生命体通过遍行万物而永恒的神奇物质马那获得其 本性,并据此而得以实现对图腾本体的回归这两大原理,则我们不能不承认,儒家和道家关 于世界和人类及其相互关系的思考即所谓天人之辨很大程度上乃是在这样一个基座上展开的 。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道家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可说是直接由此脱胎而出,将图腾崇拜对部族生命的解释推演至世间万物,形成所谓生成论的宇宙观,并按照“归根”的原理确立起万事万物的存在原则。其运 思理路是一方面以道代替图腾,并将它作为具体之物的规定性抽空为无,提升至“形而上” ;另一方面则以德“德者得也”的说法本于图腾崇拜观念,因而与道家的理论话 语十分相契。这一语境中,“得”只具有事物发展之根据(“所得自于图腾者”)的意义,尚不能作包含社会属性的Virtue即美德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