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二、数字艺术的美学悖论
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是人类理性的伟大创造,但数字化的理论和实践,在技术性程序和人性化的编码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需要调解的矛盾现象。这种矛盾在网络艺术活动中则体现为数字化艺术的美学悖论,对这些悖论的理性反思将使我们在培植科技与艺术共存共荣境界时,持有一份真诚而清醒的诗意关怀。这里拟涉及这样几种观念上的悖论及其对立与统一:
数字虚拟与艺术真实。在传统的艺术美学中,“真实性”是一个艺术价值论、审美意义论的范畴。无论是写实文学的生括真实、浪漫文学的情感真实、象征文学的心理真实,还是荒诞作品的本质真实,都需要一个实存的现实物(人)作为参照系,以便为艺术品确定一个能被主体的知、情、意所认同的评判尺度。然而对数字艺术、特别是网络作品的“真实性”评判却失去了这个主客分立的逻辑前提——数字化网络创作是基于“赛博空间”缔造的“虚拟真实”,它既非客体,也非主体;既是艺术真实的对象,又是艺术真实的本体——网络艺术在表现这一虚拟时,需要借助这一虚拟,同时又是在创造虚拟本身。华盛顿大学的布里肯(W.Briken)对网络虚拟真实的表述是:
心理学是虚拟真实的依据,界面即我们的身体。
知识用经脸来表达,环境中存在着数据。
尺度和时间是探索的坐标,一次经验标价1兆。
要问虚拟真实的含义,就是实实在在已不必要。(P33)
这样的“真实”是虚拟的,但却是真实的,是可以感觉和把握的,它是数字艺术真实生成的背景,达成的是虚拟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融合;它并没有完全摆脱客观现实的认知和参照模式,却又独立于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而构成自主性艺术真实。创造“赛博空间”(cyberspace)这一概念的威廉·吉布森(W.Gibson)在他的“赛博朋克”(cyberpunk)小说《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中解释说:“赛博空间是成千上万接人网络的人产生的交感幻象,……这些幻象是来自计算机数据在人体中再现的结果。”(P67)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条理的信息构成了一个非物质的虚拟空间;二是身体虚拟化,达成人机合一。(P25-26)这样的赛博空间用虚拟构成真实,又用真实表达虚拟,数字艺术的美学建构就在于从二者的悖反中获得审美创造的张力。
文学在线与文学性消散。数字化互联网首先是作为一种新的载体出现在文学面前的。尽管文学走进网络或者网络接纳文学是数字化时代的必然选择,但文学“在线”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文学,而常常是源于游戏、休闲、表达、交流、“孤独的狂欢”等等。此时,文学性(literariness)不仅可能被遗忘或遮蔽,还将被“祛魅”(disenchantment)和消散。文学的审美原点和价值本体在于其文学性,即如雅可布逊(R.Jakobson)所说的:“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即那个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P104)网络文学恰恰是用符码游戏性替代了文学性,用机械复制性替代了文学的经典性。在这里,“文学”是在线的,甚至是簇拥登场、火爆抢滩的,而“文学性”却是飘散的,逃逸的,无以言说的。法国作家吉斯·黛布雷( R .Debray)从媒体特征的角度解释过电子艺术的非文学性和非审美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