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意识本质的结构(1)(4)
2016-01-03 01:03
导读:含义的结构:内容和X 由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noema在意向行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noema中的含义则是noema的最基本和最根本的部分,因此,含义实际上
含义的结构:内容和X
由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noema在意向行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noema中的含义则是noema的最基本和最根本的部分,因此,含义实际上便是意向性的关键,或者说,含义在根本上决定了意向性的本质特征——“对某物的意识”。那么,含义决定“对某物的意识”是如何可能的?并且,这个“某物”在关于它的一系列意识中如何具有明确性?于是,我们面临着一个含义的结构的问题。
对某物的意识或者行为中对一个对象的意向性关系有二个层次:存在着一个对象被意向性关系有二个层次:存在着一个对象被意向着;同时,这个对象是被如此这般地意向着,或者说,被意向成为如此如此的情况。于是,含义便具有两种功能因而具有两个部分:(1)和意向性关系第一层次相适应的是“可确定的x”,(determinablex)简称x,这上部分决定了哪一个对象是被意向着的;(2)和意向性关系的第二层次相适应的是“属性”,即是“谓项”(predicates),这个部分决定了对象被意向成什么样。X本身是一个“空的x”(emptyx),它指示着意向行为的那个“某物”或者“对象”本身,这个x被设想为“和全部谓项分离开来的纯粹的x”(34)。而“谓项”则是这个对象在特定行为中所呈现的种种确定性,如粗糙的、坚硬的、彩色的等等性质。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区分,在实际情况中这两个部分是不能独立出现的,因为,“谓项”总是“‘某物’的谓项,这个‘某物’……是中心的统一点(point—of—unity),……是谓项的‘负荷者’(bearer)”(35)。于是,x和“谓项”综合在一起,就像实际上所发生的那样,便是noema中完整的含义,也就是“处于确定性的方式之中的对象”(36)。这便是含义的一般形式。在这个形式中,x是“可能的谓项的确定的主项(subiect)“(37)。而谓项则是它的种种确定性质或属性。比如说,有一个意向行为的含义表达为:一棵树在花园里开着花。那么“一棵树”便是主项,便是被充满的x,而“在花园里开着花”则是谓项。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胡塞尔对含义结构的 分析 使他能够克服意识问题中的一些困难。比如说,假如我们认为每个意向行为的对象只不过是随着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具体内容,那么,我们的意识之流便不具有任何统一性,我们便走向极端的相对主义,我们便不能认识任何一个确定的对象,因为每一个对象都转瞬即逝,并且永不再来。又假如我们认为对同一个对象的各种认识都是原则上同一的,那么我们便走向极端的机械主义。而胡塞尔的理论却合适地解决了几个不同的意向行为拥有不同的意义而又拥有同一个对象的问题,他认为,关于同一个对象的意义是统一的却不是同一的,不同行为的不同含义能够指向同一个对象,“对象……一再地‘不同地被给予’,它却可以是‘同样的’”(38)。含义是“可变化的而‘对象’……却恰恰是同一的对象”(39)。比如说,同一棵树,我们可以观看它的正面,还可以去看它的反面,又如“‘等边三角形’如‘等角三角形’的观念在内容上并不相同,然而它们都……指向同一对象(40)。不难发现胡塞尔为什么强调需要一个x来保证意向行为的明确性,这个x作为noema中的“绝对存在”的对应关系。于是,含义的结构可以描述为,以判断为例:存在着对象x,这种x是如此这般。其它行为的含义结构如果能够表述的话,也将呈现为这个形式。
在这里,我闪遇到一个有趣的问题。由于胡塞尔认为意向性关系的明确性只为含义所决定,于是,有的人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比如说,有人认为“美洲的发现者”是哥伦布,但事实上不是哥伦布而是埃雷克逊(41)。可见,只为含义所决定的意向性关系很能容易产生错误的所指。我认为这种批评意见是对胡塞尔的误解,因为胡塞尔对含义的讨论是在意向的一般本质的这种水平上进行的,他并没有把含义作为命题的逻辑成份来讨论,因此,不涉及“真值”问题,或者说,是超越了真值问题的,也就是说,真值问题只是作为意向关系的特殊具体情况而被超越了,胡塞尔的含义理论只在意向关系的一般本质的水平上有效。-同时可以看出,胡塞尔的含义理论是一个本质论的问题,而不是认识论问题或逻辑问题,胡塞尔的确认为他的理论不是对一般意义上的逻辑的研究,而是对“纯粹逻辑”或“超越的逻辑”的研究。显然,胡塞尔的理论和麦农(A·Meinong)、弗莱格(G·Frege)的理论是不同的(有些人以为他们是基本类似的)。弗莱格认为一个句子当不具有真值时仍然具有意义,这表面看起来和胡塞尔有一点相似,但弗莱格不是从意向的一般本质上考虑这个问题,而是把那种不具真值的意义当做是句子中逻辑有效的成份,这便成为一个语言的逻辑问题,便必然为后来的决义理论证明为错误的。正如罗素所指出的,在逻辑问题中,
逻辑学并不比
动物学更多地承认独角兽的存在,因为逻辑学和动物学一样都是研究真实的世界。而胡塞尔的研究对象却是意识全部可能性的纯粹本质,因而这种理论的合理性不以任何具体情况为转移。这也是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是一种严格科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