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中子思著述考》(中)(1)(2)
2016-03-03 01:06
导读:以人的行为而非牛羊牺牲去献媚祖先,以保守天命,开出了一条宗教伦理化可能的道路,而重视“行为”的观念也将导致历史经验(“殷鉴”)成为一个新
以人的行为而非牛羊牺牲去献媚祖先,以保守天命,开出了一条宗教伦理化可能的道路,而重视“行为”的观念也将导致历史经验(“殷鉴”)成为一个新的维度与天意一起指导规范人的作为。然而,尽管“敬德保民”是当时政治生活的核心,此时“德”仍是王的专利,[11]天高高在上,神权高于民意。
春秋战国之际,礼崩乐坏,士人崛起,周天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权威,丧失了沟通天的特权——“德”,此时“知德者鲜也”(《论语·卫灵公》),在再度的忧患之下,“德”义有了更大的突破,尽管以往的含义仍然蕴涵其中。
儒道解释“德”时多通过“种子”的本喻而展发。[12]道家在本体论的范畴讨论“德”,将“德”义抽象化、哲学化;而儒家则立足于“德”的社会内涵,承袭西周“德”中的“重行”观念,将“德”行为化、人文化,由“祭祀祖先”而来的孝悌成为“德”义的中心内涵[13],而儒家抽象化的“德”义多与“性”、“命”有关。
儒家对“德”义进行了一系列的发挥再造,并用他们改造的“德”观念去解释并发扬西周礼乐文明,因而形成了儒家文明。这个过程是由孔子发其韧、子思续其端,孟子推其澜的。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的“德”义因为承上启下而富含新旧解释的弹性,给了其后学各种阐发的自由,孔子之后“儒分为八”自然不可避免。
子思之前,重视人伦日常实践的孔子已经基于“重行”的观念,根据西周礼乐制度总结了各种具体的“德目”来规范社会人伦秩序,如:“仁、义、礼、智、忠、信”等等,但这些德目停留在行为的层次,是外在的行为规范,被孔门第子实践传习。笔者以为简本《五行》开篇提出“德之行”与“行”的区别,是子思针对当时“重行”出现的问题有感而发,为了纠正仅仅重行产生的偏差,子思提出了具体的德目必须“型于内”也即“德之行”的观点。《性自命出》37简说“虽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贵。求其心有伪也,弗得之矣,人之不能以伪也”;《尊德义》第8-9简说:“察者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都体现了子思提出“德之行”的原因,子思提出“德之行”目的在于要用具有超越性的“德性伦理”去制衡礼制德目的“外范伦理”。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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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孟子和郭店儒简论“性”
先秦儒家的君权合法性论证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