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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5)

2016-07-11 01:14
导读:自力救助在民法典中是否规定,始终是一个争论的。应该承认,自力救助在任何 里都是现实存在的现象,问题在于,究竟写不写,如何写?正当防卫在各国


  自力救助在民法典中是否规定,始终是一个争论的。应该承认,自力救助在任何 里都是现实存在的现象,问题在于,究竟写不写,如何写?正当防卫在各国民 法典中都规定了,其实,正当防卫不仅仅是一个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它同时也是一种 自力救济手段。即为了免除自己遭受损害的一种不借助公力救助的救济手段。如果说, 正当防卫主要是从保护生命、身体等权利的角度出发,那么自力救助更多是从财产角度 出发。民法典婚姻法第五章名称为“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当然,其中的救助还不是 自力救助,而是公力救助、社会救助,但我们无妨进一步思考一下,当弱势的配偶被另 一方遗弃时,他为何不能享有自力救助的权利,将属于另一方的财产扣下以求生活保障 ,为何一定要等对方拿走后再告到法院去要。家庭的暴力和遗弃是两大问题,前者涉及 人身权利,后者涉及财产权利,为什么在对方实施暴力时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而在遗弃 时却不能自力救济呢?!在现实生活中已离异的父母去探望子女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 靠自力救济实现的,法院只不过是确认有探望权而已,法院是无法或很难强制执行“探 望权”的!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人们都认识到,自力救助也有危险的一面,尤其在法 制观念薄弱的群体中,自力救助会导致引发暴力行为、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要对自 力救济加以规定也必须极其慎重,要可行,要周延。但从权利人权利救济手段的多样性 来看,规定比不规定为好。开这一个口子至少表明权利人权利救济手段更多了,更开放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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