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与现行税法对无形资产规定的差异(1)(2)
2013-06-07 01:23
导读: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而现行税法不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除符合准则规定标准外,还要依法申请取得,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面的差异
1.摊销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无形资产(除外购商誉外),其价值应在整个使用期(即受益期)内逐渐摊入成本、费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浅析固定资产新准则与现行税法之间的差异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