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设计思想与我国增值税的改进设想研讨(3)
2014-05-20 02:32
导读:4.税收优惠从少化。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减免税及零税率,一般来说,一国政府实行增值税优惠是为了激励经济主体从事某种符合政府意图的经济行为
4.税收优惠从少化。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减免税及零税率,一般来说,一国政府实行增值税优惠是为了激励经济主体从事某种符合政府意图的经济行为,如为促进出口,对出口产品免税、退税;为鼓励投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设备免税等。但减免税具有很多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最终销售环节(即零售环节)减免税等优惠导致增值税税基的侵蚀和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从增值税的主要功能来看,一国开征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税收优惠有违此初衷;其次,如纳税人销售的不是最终消费品,享受减免税不仅意味着本环节对上环节税款抵扣权的放弃,也意味着下环节税款抵扣权的失去,所减免的税在下环节又被征上来,违背了对增值额征收的课税原理,而且造成增值税税负分配不公爆后,针对不同对象的税收优惠一方面加大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增加了纳税人偷漏税的机会,另一方面造成了不平等待遇、非国民待遇或超国民待遇等现象,不利于公平竞争。因此在增值税设计时,税收优惠措施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优惠措施尽量从少,优惠目的要明确,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优惠范围不宜太宽,否则失去激励的本意。
5.有利于激励提高企业投资意愿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增值税的经济增长原则及稳定收入和充分弹性要求增值税的设计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并分享经济增长利益的功能。具体来说,增值税的设计应有利于激励投资、扩大消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及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等职能,这涉及到投入品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处理,高新产品等有益品的优惠待遇、高科技产业及国家鼓励产业的激励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总之增值税的设计应在组织必要的收入前提下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并通过给予特定主体适当的税收支出利益刺激使经济主体的行为合符政府的意图,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税源的开发。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6.有利于增进出口,提高出口产品和劳务的竞争力。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全球一体化无论是从广度还是深度来看都已进入一个较高的发展阶段,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已成为各国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国为了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往往也以不含税价格输入进口国,实行彻底的退税,增值税的消费地税收管辖权和边界调整原则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从WTO的税收协议框架来看,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也是为数不多的被许可而不被认为是倾销的出口鼓励手段,按国际惯例的要求对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优化已成为完善增值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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